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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知道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有没有人知道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有没有人知道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第三条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已有 2 个回答 09-04 12:01
  • 有没有人知道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第三条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已有 2 个回答 09-04 11:58
  • 哪位清楚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三)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五)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的证明材料。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交前款第(三)、(四)、(五)项材料。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用地预审申请表,由国土*部统一规定。
    已有 3 个回答 07-29 08:16
  • 哪位清楚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新的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8年11月12日
    已有 1 个回答 09-09 04:10
  • 哪个懂得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有人知道吗?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则在禁止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各级人民政府也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其中,农用地转用和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该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建设项目涉密军事项目或是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国土资源局在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环境保护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86)国环字第00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某些建设项目,还需要报劳动行政部门依据《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审批。五、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六、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4号)实施前批准立项的,仍按原规定报批用地;实施后,属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等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土地面积超过省级批准权限的,土地征收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其中,
    已有 3 个回答 07-22 11:36
  • 哪个懂得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有人知道吗?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
    已有 3 个回答 08-19 10:46
  • 哪位清楚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谁来说说看呢?
    (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三)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五)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第十二条预审意见应当包括对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内容的结论性意见和对建设用地单位的具体要求。第十三条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预审意见提出的用地标准和总规模等方面的要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单位应当认真落实预审意见,并在依法申请使用土地时出具落实预审意见的书面材料。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第十五条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完成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已有 3 个回答 07-23 10:36
  • 哪位清楚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谁来说说看呢?
    (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三)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五)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第十二条预审意见应当包括对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内容的结论性意见和对建设用地单位的具体要求。第十三条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预审意见提出的用地标准和总规模等方面的要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单位应当认真落实预审意见,并在依法申请使用土地时出具落实预审意见的书面材料。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第十五条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完成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已有 3 个回答 06-30 10:56
  • 哪位清楚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谁来说说看呢?
    (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三)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五)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国土资源。
    已有 1 个回答 09-02 03:13
  • 哪位清楚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谁来说说看呢
    (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三)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五)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
    已有 1 个回答 09-19 04:41
  • 哪位清楚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谁来说说看呢?
    (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三)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五)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国土资源
    已有 1 个回答 09-16 09:47
  • 建设用地预审资料
    请咨询当地建委主管部门
    已有 4 个回答 09-02 03:13
  • 想知道,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怎样做
    建设用地预审主要步骤:项目选址(需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否则需先申请调规)――勘界――可研论证――圈外的还需做压矿和地灾评估后才能申请预审。
    已有 2 个回答 06-29 09:56
  • 建设用地预审办法谁了解?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预审内容(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经批准的*、省有关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和省供地政策;(三)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合理,包括是否确需占用农用地、可否调整占用非农用地等;(四)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投资强度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设用地指标体系、有关设计规范和省*54号文件);对因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确需突破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需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确属合理的,方可通过用地预审。(五)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或资金安排落实方案是否可行,所需资金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计列入投资概预算中并有保障;(六)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可否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七)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已有 3 个回答 07-29 05:36
  • 建设用地预审办法谁了解?
    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第三条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已有 1 个回答 09-09 04:10
  • 建设用地预审流程步骤有哪些
    (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供地政策;  (三)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五)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国土*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第十二条 预审意见应当包括对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内容的结论性意见和对建设用地单位的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 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预审意见提出的用地标准和总规模等方面的要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充分考虑。  建设用地单位应当认真落实预审意见,并在依法申请使用土地时出具落实预审意见的书面材料。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第十五条 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完成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已有 5 个回答 08-01 04:49
  • 建设用地预审流程步骤有哪些
    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已有 5 个回答 08-27 03:09
  • 建设用地预审流程步骤有哪些
    1、申报:由建设单位向有权预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申请;2、受理:收到预审申报材料后,要对报件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即审查材料是否齐全;3、审查: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审查或初步审查事半功倍编写奸商项目预审报告。预审报告将征求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有关职能部门意见提出处理办法并进行汇总。4、批复:负责预审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已有 1 个回答 09-09 04:11
  • 建设用地预审流程步骤都有啥
    提高建设用地审批工作效率,依据《山东省实施办法》等,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城区(东昌府区)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公告如下:上海律师 一
    已有 2 个回答 06-29 09:28
  • 建设用地预审办法哪位了解?注意事项是什么?谁知道?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
    已有 3 个回答 08-19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