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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费用怎么计算

监理

拆除费用怎么计算

  • 旧房装修费用多少钱?旧房装修拆除费用多少钱一平?
    60平方的旧房翻新费用一般会比毛坯房贵一些,因为多了拆打项目,旧房拆改的费用大概需要1万左右,一般还会有墙面批荡、门窗洞修补的这些费用,总体来说旧房装修半包报价大概在700元/平方,全包价格1300元/平方左右,具体的还要看装修的需求,需要的装修材料的价格是不同的所以费用也不一样。
    已有 5 个回答 05-19 04:34
  • 改水电多少钱一平米?水电改造怎么计算费用?
    水电改造注意事项: 1、在交房装修签合同的时候,要先带电工师傅上门去规划和定点,然后计算一下预算。一般完成后超出的费用不会超过预算的百分之十,如果超过了是不需要再付费的。 2、在改造弱电的时候要使用屏蔽线缆。一般强弱电都是从地上走管,而强弱电交叉或是近距离并行情况是很常见的。如果不用屏蔽线缆的话就会对信号造成干扰。 3、水电改造的时候一般都是采用PVC管,不能够使用JDG管。 4、在安装插座开关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安装个数,只要结合师傅的意见合理安排布置即可。
    已有 6 个回答 06-28 04:36
  • 房屋拆除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正常公式了,,
    已有 2 个回答 10-20 02:42
  • 房屋拆除费用计算通常是多少
    房屋拆除费用补偿金额
    已有 6 个回答 06-26 08:37
  • 建筑物拆除费用计算方法是什么?
    你好,屋面的拆除按屋面的实拆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拆除屋架、半屋架、钢屋架按跨度分类以榀计算。白铁檐沟、斜沟拆除按实拆长度以米计算。拆沟嘴按个计算。各种水落管拆除按其垂直长度以米计算。各种墙体拆除按实拆墙体(结构尺寸)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0.03m2以内的孔洞各构件所占的体积。各种装饰性墙、隔断等按实拆面积计算。天棚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拆除整樘门、窗及门、窗框按个计算,拆除门、窗扇按扇计算。地面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踢脚板的拆除并入地面面积计算。地面垫层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按实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筋混凝土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扶手拆除按实拆长度以米计算。
    已有 1 个回答 06-16 03:19
  • 建筑物拆除费用计算方法是什么?
    你好,屋面的拆除按屋面的实拆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拆除屋架、半屋架、钢屋架按跨度分类以榀计算。白铁檐沟、斜沟拆除按实拆长度以米计算。拆沟嘴按个计算。各种水落管拆除按其垂直长度以米计算。各种墙体拆除按实拆墙体(结构尺寸)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0.03m2以内的孔洞各构件所占的体积。各种装饰性墙、隔断等按实拆面积计算。天棚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拆除整樘门、窗及门、窗框按个计算,拆除门、窗扇按扇计算。地面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踢脚板的拆除并入地面面积计算。地面垫层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按实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筋混凝土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扶手拆除按实拆长度以米计算。
    已有 1 个回答 06-16 03:22
  • 建筑物拆除费用计算方法是什么?
    你好,屋面的拆除按屋面的实拆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拆除屋架、半屋架、钢屋架按跨度分类以榀计算。白铁檐沟、斜沟拆除按实拆长度以米计算。拆沟嘴按个计算。各种水落管拆除按其垂直长度以米计算。各种墙体拆除按实拆墙体(结构尺寸)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0.03m2以内的孔洞各构件所占的体积。各种装饰性墙、隔断等按实拆面积计算。天棚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拆除整樘门、窗及门、窗框按个计算,拆除门、窗扇按扇计算。地面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踢脚板的拆除并入地面面积计算。地面垫层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按实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筋混凝土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扶手拆除按实拆长度以米计算。
    已有 1 个回答 06-20 04:37
  • 飘窗的面积怎么计算?
    国家建设部对住房的飘窗面积计算做了相关的明文规定,有台阶的飘窗,只要台阶到屋顶高度不超过2 米,都不计入销售面积,所以也就不存在为飘窗买单的问题。外飘阳台(只有1面靠墙)算一半面积;内阳台(有3面墙)算全面积。超过2.2米的飘窗纳入房屋产权面积。
    已有 1 个回答 10-29 06:24
  • 跃层怎么计算建筑面积?
    一般计算原则:永久性留空的,按一层计.很明确:客厅上空就按一层来计算建筑面积.至于这个楼梯孔洞,比较特殊.楼梯一般的计算规则:是和该楼梯服务的楼层一起计算建筑面积,我们计算建筑面积原则,是按空间利用与否以及利用程度,来决定是否计算还是折算.个人意见:如果楼梯孔洞一直留着,那么跃层空间则无法利用.你在做施工图时,虽然只留孔洞,但对于跃层的建筑功能发挥,只是个半成品.所以按建筑的成品角度来考虑应该计入跃层建筑面积.
    已有 1 个回答 10-29 08:27
  • 旋转楼梯尺寸怎么计算?有什么计算公式吗?
    旋转楼梯尺寸计算方法: 假设旋转楼梯平面投影内弧长为a,大弧长为b,角度为,步宽=l,层高为h,楼梯底面积S=[根号(a?+h?)+根号(b?+h?)]×l/2 原理就是两侧边其实可以把它用勾股定律求出来,假设平面上弧长拉直,长度不变,立面上看上去就是直角三角形了.
    已有 5 个回答 12-24 05:48
  • 水电改造怎么计算费用?
    水电改造费用怎么计算 1、通过测量整个房子的实际面积,在根据一平方多少钱进行计价,目前市场价,一平方差不多100元左右,但是使用无节管水电线的话,那么一平方会加个几十元。这种计价方法是比较简单的,业主自己也能够算出大致的价格。 2、根据所使用的水管、电管的实际数量进行计价的,就是在完工之后,报出一共使用的米数,乘以单价,就是总的水电改造费用了。但是这种方法的话,很难保证装修公司虚报实际使用米数,因此在安装前,就要统计清楚。 3、根据在房子内设计的开关、插座进行计价,这个计价方式会比较简单一些,能够清楚的算出所设计的开关数量,价格也比较透明化。
    已有 1 个回答 10-16 16:21
  • 二手房拆旧和搬运费用是多少 二手房拆除费用怎么算
    这个要看你的二手房面积和二手房内物品,而且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当然是房价面积越大,二手房拆除费用越高,二手房内拆除的物品越多,它的搬运费用也就越高。
    已有 3 个回答 11-22 17:52
  • 108暖气管道架空拆除费用如何计算,求告知?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价格补贴)*建筑面积。其中“价格补贴”指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价格补贴系数,补贴系数是由被拆房屋的所在区域和房屋的类型所决定的。而公房旧里的建筑面积
    已有 4 个回答 07-22 11:28
  • 108暖气管道架空拆除费用如何计算,求告知?
    您好:厂房拆迁工程造价一般都是施工单位倒找钱的。大部分建筑工程的拆除工程??是需要施工单位倒找钱的,因为按常规,施工旧料规施工单位所以,施工废料的废品价要比拆除费用高,所以施工单位要支付废料的残值价格。希望帮的到您,谢谢。
    已有 5 个回答 08-24 09:58
  • 阁楼楼梯价格怎么计算?
    阁楼楼梯价格算法1:按套计价由于目前国内商品住宅、别墅的规格基本相同,即复式结构的层高(一层地面到二层地面的高度)一般在2.7~3米之间,别墅在2.8~3.2米之间,所以楼梯厂商按这个规格设计好了固定的楼梯,它按整套楼梯报价,如果客户有特殊的要求或变化,可以相应地进行调整。、阁楼楼梯价格算法2:按单件计价这是国外楼梯厂商比较流行的做法,即按楼梯所有的部件报价,报价非常细致,包括将军柱、大柱、小柱、栏杆、扶手、踏板、立板、柱头、柱尾、连件甚至小到膨胀螺丝都单独计价。在国内,这种做法较少。阁楼楼梯价格算法3:按踏步计价这是目前国内最普遍的做法,即将楼梯的价格平均到每一个踏步中,你的楼梯有几个踏步,那么最后的总价就是踏步单价乘以踏步数。
    已有 1 个回答 10-24 18:06
  • 求问工程设计费怎么计算
    工程的设计费是按照设计公司的某一阶段的占比。一般需要出效果图的话是500元吧,希望可以给你参考
    已有 4 个回答 12-21 06:45
  • 活立木的断面积要怎么计算?
    铜川艺辉装饰 3000平米材料展示厅,预约热线:18220024091
    已有 1 个回答 12-23 20:30
  • 老房拆除费用怎么算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公式: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法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   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有利于旧城区改造,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第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拆除的原则。拆迁人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六条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是本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市辖各区房屋拆迁工作。   *、土地、物价、房产、工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保障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的,应当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并按照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   第八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用地批准文件;   (四)拟拆除房屋的平面现状图;   (五)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六)提供不低于安置总量50%的安置现房,或者拆迁安置费总额50%的专项资金的凭证;   (七)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拆迁委托协议和被委托单位的《房屋拆迁资质*》。   第九条   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的使用。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将房屋拆迁安置费总额50%的资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作为建设安置房专项资金,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拆迁人方能使用。   第十条   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收到拆迁人提供的有效文件和*后,应当实地测量拆迁面积,审查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在十日内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将建设项目性质、拆迁人、实施拆迁企业、拆迁范围、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搬迁和拆迁期限、拆迁纠纷处理程序等予以公告。拆迁公告发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拆迁现场运迁。   拆迁公告发布的同时,还应当公布《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接受*众监督。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补偿、安置、补助的标准、依据、计算办法,安置房屋平面图和地址,期房过渡期限和地点,实施拆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现场拆迁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等。   第十二条   市**确定的城市重点工程、综合开发或旧城区改造等建设项目,由市*组织具有房屋拆迁资质的单位统一拆迁。对一般建设项目,具有拆迁能力的单位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委托拆迁的,拆迁企业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资质*》。   受委托的拆迁企业,不得将拆迁项目再委托他人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三条   房屋拆迁企业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拆迁任务,无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房屋拆迁经营活动。   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不合格的或者不按照资质等级进行拆迁活动的房屋拆迁企业,提出意见,报原批准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实行拆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房屋拆迁人员应当是实施拆迁企业的在册职工,在执行拆迁任务时,必须佩带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人员上岗证》。未佩带《房屋拆迁人员上岗证》的人员,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拆迁。   第十五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工商及其他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在拆迁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等手续。暂停办理期限为六个月。   第十六条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楼层、位置及交付使用时间、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人不得实施拆迁。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使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协议签订后应当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有一方要求办理公证的,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因建设项目转让变更拆迁人的,原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项目受让人继续履行。项目转让人、受让人、被拆迁人三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备案和公证手续。   第十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和安置达不成协议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自收到拆迁当事人有效文件和*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书面裁决。未作出书面裁决之前禁止强制拆迁。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屋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但拆迁前,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拆迁当事人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   在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由市**责令限期搬迁;逾期仍不搬迁的,由市**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第十九条   拆除有产权纠纷、代管、典当或者设有抵押权等的房屋,拆迁人应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后,方可拆除。   在拆迁期限内被拆除房屋有产权纠纷的,补偿或者安置的房屋应当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有租赁关系的房屋,租赁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关文件和*,向市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和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在被拆迁人得到实际安置之日起12个月内,为被拆迁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住房租赁合同,并承担所需费用。但被拆除房屋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因拆迁需要补办的,由被拆迁人负担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制度。拆迁人在拆迁项目(包括自行拆迁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将拆迁有关*汇总送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存档。   第二十二条   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人和拆迁企业的管理,禁止拆迁人、拆迁企业强行拆迁和野蛮拆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执法*,办事必须公开、公正、公平,并为被检查人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第二十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中,对*事设施、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宗教场所和归侨、侨眷、华侨私有房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拆迁补偿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住宅房屋未经批准改变使用性质的,拆迁时仍按照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者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和安置。   第二十六条   拆除公有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对原房屋所有人实行产权调换;原房屋使用人不要求安置的,也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结*新对房屋所有人作价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除私有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按被拆除房屋产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再增加40%作为“补偿面积”。偿还房屋的建筑面积与“补偿面积”相等部分,双方互不计价;“补偿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偿还房屋的建筑面积应当补足50平方米,但超过“补偿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按房屋建安价格交付价款;被拆迁人要求再增加面积的,按商品住宅房价格交付价款;偿还房屋的建筑面积少于“补偿面积”部分,按偿还房屋的商品价格补偿。   拆除私有住宅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按照被拆除房屋产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再增加20%的面积,以被拆迁范围内同期商品住宅房均价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   拆除商业、服务等营业性用房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被拆除房屋产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补偿。偿还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原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双方互不计价;偿还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或者少于原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拆除商业、服务等营业性用房实行作价补偿的,按照被拆除房屋产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以被拆除房屋同地段同期营业商品房成本价给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   拆除公益事业用房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作价补偿,或者由市**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拆除企业生产、办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经双方协商、主管部门批准,实行作价补偿。   拆除其他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的评估价格一次性给予补偿。   第三十条   拆除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补偿的,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拆迁人应当按照地区商品住宅房价格差给予补偿或者折算成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除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庭院,按照市**的规定给予补偿。   拆除房屋附属设施、花园等不作产权调换,但应当作价补偿。   第三十二条   拆除生产、经营性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按照市**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在房屋拆迁中,需要拆除供电、邮政、通讯、地下管网、人防工程、绿地等设施的,各产权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其他建设项目需要拆除上述设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重建或者作价补偿。   第三十四条   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并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办理房屋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实行作价补偿的,抵押人应当将所得补偿金提存公证,作为抵押财产处理,或者由抵押当事人重新设立抵押权,相应变更抵押合同。   第四章   拆迁安置   第三十五条   在拆迁范围内对下列被拆除房屋的合法使用人,按照本条例予以安置:   (一)有正式住房的居民(包括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部队服现役的战士、常住户口在本市学校或工作单位住集体宿舍的*、职工);   (二)有正式办公用房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三)有正式营业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其他应当给予安置的本市居民。   第三十六条   在拆迁范围内,拆除公有住宅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原房屋使用人不予安置:   (一)有户口而无正式住房的;   (二)被拆迁人所在单位已分配住房并达到住房标准的;   (三)长期闲置或者违法转租公有房屋的;   (四)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拆除租赁、借用私有住宅、非住宅房屋的,对原房屋使用人不予安置。   第三十七条   拆除房屋,对被拆迁人的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新建工程性质,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实行回迁或者异地安置:   (一)被拆迁的区域用于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公共福利事业等非住宅建设和*特殊用房建设的,应当异地安置。   (二)被拆迁的区域用于商品房综合开发、职工住宅建设的,应当回迁安置。经被拆迁人同意,也可以异地安置。   (三)拆除商业、服务等营业性用房应当回迁安置。无法回迁安置的,按照合理布局、方便营业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可以异地安置。   第三十八条   安置住房必须符合*建筑质量标准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并具备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安置住房建筑面积最少不低于50平方米。   第三十九条   拆除公有住房,对原房屋合法使用人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原房屋使用人要求购买被拆除房屋产权的,原房屋所有人应当将被拆除房屋,按照重置价格结*新*给原房屋使用人。原房屋使用人取得产权后,拆迁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安置。   (二)原房屋使用人不要求安置的,拆迁人应当一次性付给安置补助费,并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以重置价格结*新作价补偿。   第四十条   实行异地安置的,拆迁人应当一次性现房安置被拆迁人。一次性安置确有困难或者回迁安置的,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期房安置。   期房安置的过渡期限自拆迁协议生效之日起为十八个月。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过渡期限的,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期房安置的过渡期间,拆迁人应当参照原房屋使用面积,为被拆迁人提供具备正常居住条件和基本生活设施的房屋临时安置;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当付给被拆迁人临时住房补助费。   在延长过渡期内,拆迁人对其提供周转过渡房的被拆迁人付给临时住房补助费;对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加倍付给临时住房补助费。   第四十一条   对被拆迁人实行现房安置的,拆迁人应当一次性付给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对期房过渡安置的,拆迁人应当一次性加倍付给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   第四十二条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临时安置的,被拆迁人回迁时应当退还周转房。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商品房均价、房屋重置价、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提前搬家奖励费等,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物价、房产等部门定期公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拆迁人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并处1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给被拆迁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拆迁人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的,对拆迁人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委托未取得《房屋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分别处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拆迁企业转让、出借《房屋拆迁资质*》的,或者将拆迁工程转包他人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拆迁人、拆迁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赔偿被拆迁人的经济损失,并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拆迁的;   (二)拆迁公告公布前进行拆迁的。   第四十八条   拆迁人、拆迁企业强行拆迁或者野蛮拆迁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直至吊销《房屋拆迁资质*》;情节严重的,由*机关依照《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给被拆迁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四十九条   拆迁人提供无合法产权或者建筑质量不合格或者不具备基本生活配套设施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重新安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拆迁人承担,并对拆迁人按每户处以20000元罚款。   第五十条   拆迁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协议规定或者批准的过渡期限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同时每超一月赔偿被拆迁人每户2000元,并对拆迁人可以按每户处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超过过渡期一年仍不履行协议的,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可以强行拍卖其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补偿被拆迁人。   第五十一条   拆迁当事人有下列行为,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一)拆迁人不按规定报送拆迁安置档案*和相关报表的,可以并处2000元罚款;   (二)拆迁人不按规定办理被拆迁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的,可以并处2000元罚款;   (三)被拆迁人回迁时不按协议退还临时安置过渡用房的,可以每月并处2000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   实施行政处罚,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下达处罚决定书,并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罚没款一律上缴同级财政。   第五十三条   被处罚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胁迫、侮辱、殴打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机关依照《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旗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制定。
    已有 6 个回答 08-01 04:41
  • 老房拆除费用怎么算,谈谈
    新房装修一般在300-500元一平米左右,老房翻新需要一定的拆除费用所以老房翻新可在新房装修费用上再加30%-40%的拆除费用。另外人工费也相对贵一些。
    已有 4 个回答 07-24 09:50
  • 老房拆除费用怎么算,高吗
    楼主你要表达什么意思?这样的话,你的拆除的费用就有点小高了两房和客厅的木地板算上60平方就差不多了吧,60平方的木地板拆除能用几个工?2个工就够多的了!2个工多少钱,每个工我给他开200块钱够可以了不?卫生间和厨房的墙砖地砖,
    已有 1 个回答 07-2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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