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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注:建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决定了——保障性住房的每个具体项目在法律上,**是唯一的建设单位。在参与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整个过程中,因**的特殊性及**与参与建设单位,实质上不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对参与建设单位会产生意外的风险。这此风险主要集中在:1、**不是建设单位的风险。2、设计变更风险。3、质量风险。4、欠付工程款风险。5、工程竣工日期风险。6、欠付农民工工资风险。上述风险的出现,承按项目的房地产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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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意义在哪?
解决居民住房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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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建设归哪个部门管
土地资源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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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地址在哪儿?
A 住房城乡建设部大院地址: 西城区百万庄建设部大院B 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C 门头沟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 新桥大街甲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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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在什么地方
北京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您走出北京站,下地铁,乘地铁2号线(坐去崇文门方向的车),在西直门站(9站)下,然后换四号线,(天宫院方向),在动物园(1站)下,出D口,向西走约100米,见古动物博物馆走转,沿三里河路步行约500米,就到了三里河路了,在往前50米找到9号就是北京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地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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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建设银行住房装修贷款_建设银行住房装修贷款能申请多少钱?
一般要求是月供半年以上,就可以同时申请几家银行的贷款。征信良好,查询次数不是很多,负债不能过大;对贷款人年龄要求是18到65周岁,利息在5到9厘,具体看个人资质,适合走哪家银行。最高能贷3年,等额本息还款;额度一般是月供的45到70倍。优点是手续简单,下款快,最快当天下款无需配偶知道,无需配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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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地址在哪?
山西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地址:建设北路85号,从建南汽车站乘坐830路,经过6站,到达建设北路白龙庙街口站;步行约380米,到达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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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哪里?
泰华街和新华路交叉口,西行100米左右,在新华路上呢。从火车站到河北省建设厅坐公交的话可以坐9路、旅游1路、34路到新华区政府下车,向西走240米丁字路口西北角即是。自驾车可以从火车站经中山路到泰华街,向北到新华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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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村住房建设标准是什么?
你好,移民建镇,集中居住,土地统一平整规划,节约资源,有效利用,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这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房屋都是集体土地产权,只能居住,不能买卖。不过这方面和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法律也是不断调整完善的,日后再关注吧。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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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么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一是规范准入审核,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强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健全退出机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五是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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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有哪些
英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地方政府发挥主要作用,而美国是以财税、信贷及金融为主要手段,鼓励公共住房。英国公共住房的发展过程主要经历三个阶段。根据不同阶段的社会环境和居民住房需求情况,公共住房政策的重点和实施方式也做出相应调整。1914-1939年,政府主要采取租金管制和政府投资建设公共住房政策,截至1939年,地方政府建造出租住房100万套,约占住房存量的10%;1945-1979年,政府继续采取投资建设公共住房政策,大量增加住房供应,同时采取住房补贴措施;1979年以后,为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政府改善住房产权结构,推行住房私有化政策,鼓励居民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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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谁清楚?
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保障性住房保障覆盖面不宽、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单一、保障性住房监管力度不够......民革市委在调研中发现,大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建议建立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为主体,动迁安置房为辅助,经济适用房逐步减少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逐步通过房屋租赁方式,实现社会保障住房资源的动态流转。大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性住房占市场上住房总量的比例不合理;二是在社会保障性住房构成结构上不合理,即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结构不合理,经济适用房比例大大高于廉租房比例。保障性住房保障覆盖面不宽对“夹心层”居民、刚毕业大学生、技术工人等群体居住的公共租赁房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规定的申报收入标准偏高,部分中低收入群体仍无法实现申请廉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目的。货币补贴政策存在不足,未能达到预期目的由于2009年商品房价格新一轮上涨幅度较大,已经远远超过部分申请家庭的购房能力,已经出现许多被摇上货币化补贴的住户自愿放弃货币化补贴的现象。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单一大连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目前完全来源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经济适用房补贴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还在准备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筹措,缺乏财政的支持。保障性住房监管力度不够当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主要是由街道、居民委负责。由于街道、社区没有住房保障专干,设备老化,难以保障基础审核工作。而且工资收入审核在我国目前的税务体制下是一个复杂问题,部分自由职业者的收入难以掌握。此外,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后改善收入条件的群体,目前的法律制度是终身享用,并可以出售赢利,未能建立退出机制和监管机制。完善大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的建议应加强并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长远规划,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纳入我市“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政府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编制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十二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和年度供应量,并对用地、资金等做出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特别应在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计划、用地供应计划中量化各项指标,便于操作,也利于社会监督。调整和完善土地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总量住房保障部门、土地储备部门应定期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计划,制定实施计划的具体步骤和措施,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土地,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要建立严格的保障性住房供地公示制度。建议分级构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供地数量、布局、用地审批等情况。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监督和监管,严格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被挤占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坚持“大分散、小集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原则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坚持“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要广泛分布在城市各个区域,避免低收入家庭成片集中居住带来的交通等社会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不宜大面积集中在郊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甘井子区,避免在效区形成新的贫困区,低收入群体的过度集中对政府的社会负担、小区管理、社会稳定都将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除甘井子区外,要考虑居民通勤距离、动迁等因素,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等城市交通便利地区进行适量分布,并列入各区政府考核指标中,体现“大分散”的原则。建议建设不同群体的混合居住社区,在出让部分商品房用地时,将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作为挂牌出让条件;并应尝试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中心区或同一行政区或同一区域的商品房项目附近,做到两个小区相邻,共存分管,体现“小集中”的原则。应以多种形式建设公共租赁用房,包括商品房小区配建、园区或厂区插建等,并鼓励企业提供自用土地参与集体宿舍和单身公寓为主的公共租赁用房的开发建设,从而进一步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来源渠道。应采取灵活多样的保障性住房形式,扩大住房保障对象的范围廉租住房建设应逐步减少租金补贴户数,加大实物配租的比例。对受城市道桥建设等原因影响居住的房屋,应加大政府收购力度,收购后作为廉租房,既缓解城市建设中的社会矛盾,又解决最困难者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房建设除继续完成已开工经济适用房建设,不再安排新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由于收入统计机制在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查环节存在诸多弊端,不宜将经济适用房作为解决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模式,同时要取消货币补贴。公共租赁房建设不仅有利于吸引我市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要针对暂无购房支付能力的“夹心阶层”和企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和引进的人才等特殊群体,大力推行保障性和创业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让公租房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体。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立法,严格准入机制1、严格准入机制。对于不同标准、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性住房要通过立法进一步细化申请条件、申请和审批程序、轮候配租、配售制度等内容,严格准入机制。同时,建议借鉴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的“轮候制度”,将符合申请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列入轮候册,并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查阅。2、加强住房保障基层工作办量。建议市编办解决街道住房保障专干编制,国土房屋各区分局增设住房保障科,并明确职能和职责,以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审核工作力度。3、要实现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坚决杜绝“开豪车住政策房”现象。住房保障部门与银行、社保、公积金、民政、劳动等部门应实行信息共享,以便住房保障部门如实核实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等情况。并要推行社区联组会审,由社区干部、社区居民组成评审委员,对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评审。强化保障性住房退出和监管机制,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回流”机制1、禁止保障性住房租售,加强政府回购。取消购买经济适用房5年后允许自由转让的规定,改为“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进行回购”,以保证保障性住房不断“回流”到政府手中,然后再以公平的方式提供给应保障的人群,以保证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目前,厦门市已经实行保障性住房禁止出租、转让,只能向政府申请回购。 2、对于符合退出条件的家庭,要从政策上引导其主动退出保障性住房。例如可通过提供低息购房贷款、优先购买保障性商品房、购房税费减免等优惠条件引导和鼓励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主动退出,自行买房或租房。对于符合退出条件而拒不退出的家庭,应通过立法,采取有效措施强制其退出保障性住房,加大执法力度。 3、应通过立法赋予住房保障中心的行政执法资格,增加执法人员编制,增设稽查处对出租、转租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严格查处。建立社区为主的社会监督与专业执法队伍相结合,税务、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相互协作的保障性住房监管体制,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不被成为少数人出租牟利的工具。对享有住房保障的家庭,不仅要随时进行抽查,同时还要进行一年一次的定期审查。 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融资渠道,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政府,政府要建立长期稳定的保障性住房预算资金。应利用住房公积金试点的契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将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现低成本融资,以弥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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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哪里?
常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先搭乘50路公交车,转常金巴士,最后坐金坛237路可以到,下车后再行走1公里就能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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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有哪些?
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要严格执行。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应该要包括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及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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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有哪些?
1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应与居民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相结合。 2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和适度前瞻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保障性住房建设,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优先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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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建设保障性住房调查报告
网上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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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的土地是否能建设住房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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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住房建设厅地址是什么
你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小纬四路46号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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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住房建设公司怎么样?好吗?
我家装修就是找的天源住房建设公司,整体来说还是不错的,设计师虽然比较年轻但是也很专业,设计的时候对于生活细节都考虑的很到位,监理也是很负责的,每天准时到,每个环节施工完都给发照片讲解,比一般的装修游击队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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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么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一是规范准入审核,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强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充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