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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沙淡化流程是怎样的?
用淡水冲洗,就可以,现在国内的海砂淡化设备都是用淡水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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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化过的海沙能装修吗?危害大吗?
只要确定淡化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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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化过的海沙能装修吗?危害大吗?
您好,最好使用河沙,因海沙含腐蚀性的成份的海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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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化过的海沙能装修吗?危害大吗?
只要确定淡化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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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化过的海沙能装修吗?危害大吗?
只要确定淡化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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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化过的海沙能装修吗?危害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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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化过的海沙能装修吗?危害大吗?需要哪些费用呢
中海国际,你是说央墅吗川豪在里面装修过许多,像央墅,碧林,林溪美墅,南岸,林庭叠院,都装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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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能否用于装修
不知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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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能否用于装修
这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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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装修?
根据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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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下公积金贷款能否用于装修?
你好,负责任地告诉你,公积金不能提出来装修,更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装修!如果实在想装修,可以向一些中小银行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但利率肯定比公积金贷款高很多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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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能否用于新房装修?
现在一般公司都有五险一金,很多人就理所当然的认为既然是提供的福利,肯定可以用来付房屋首付,其实这是错误的.可用公积金来装修房屋,这个也是很多人一直混淆的一点,以为都是用在房子上,装修与买房都可以用.对于这种错误说法,主要是对公积金提取用途不清楚。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职工买房、建造、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总房价的30%)等,但不可用于装修房屋。对于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次数,主要取决于各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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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下地中海沙发茶几
地中海沙发茶几价格¥1380.00
地中海风格是类海洋风格装修的典型代表,因富有浓郁的地中海人文风情和地域特征而得名。地中海风格装修是*富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的装修风格之一。它通过空间设计上的连续的拱门、马蹄形窗等来体现空间的通透,用栈桥状露台,开放式房间功能分区体现开放性,通过一系列开放性和通透性的建筑装饰语言来表达地中海装修风格的自由精神内涵;同时,它通过取材天然的材料方案,来体现向往自然,亲近自然感受自然的生活情趣,进而体现地中海风格的自然思想内涵;地中海风格装修还通过以海洋的蔚蓝色为基色调的颜色搭配方案,自然光线的巧妙运用,富有流线及梦幻色彩的线条等软装特点来表述其浪漫情怀;地中海风格装修在家具设计上大量采用宽松、舒适的家具来体现地中海风格装修的休闲体验。因此,自由、自然、浪漫、休闲是地中海风格装修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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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装修?
根据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普通住房的,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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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上海公积金能否用于装修?
可以的,大修房子是可以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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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上海公积金能否用于装修?
现在公积金贷款已经不能申请了,只有部分银行还有一些房屋装修贷款的产品,以前上海地区倒是可以申请公积金做装修的,最近几年已经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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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油漆能否用于家装
有房子现在赶紧卖,在等一年左右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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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油漆能否用于家装
有房子现在赶紧卖,在等一年左右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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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地中海沙发配什么沙发套
黄、蓝紫和绿:南意大利的向日葵、南法的薰衣草花田,金黄与蓝紫的花卉与绿叶相映,形成一种别有情调的色彩组合,十分具有自然的美感。
土黄及红褐:这是北非特有的沙漠、岩石、泥、沙等天然景观颜色,再辅以北非土生植物的深红、靛蓝,加上黄铜,带来一种大地般的浩瀚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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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用于装修?
公积金提取条件和相应的手续都不同,下面是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帮到你!(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相关的购房付款证明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1)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2)购买二手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原件或《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已租住公有住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全额缴款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2、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和付款发票原件(翻建还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3、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付款发票及原房屋产权证原件。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除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有关证明外,还应提供其相互关系的证明文件。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提取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二)职工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原件。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应提供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手续原件。职工离、退休,其所在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出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的批复文件、离(退)休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不在原单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在原单位的劳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四)职工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其移民批准文件原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职工出境定居,其所在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出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的批复文件、在原单位的劳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长期居住证明原件。(五)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市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同住户口簿原件。(六)职工租住公房交纳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0%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房管部门出具的租住公房房租计租表原件和承租人及其同住直系亲属单位出具的年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原件;职工租住私房交纳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0%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和承租人及其同住直系亲属单位出具的年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原件。其同住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其相互关系的证明文件。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提取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应提供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公积金继承书或遗赠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多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对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应提供发放时间满三年的失业证(求职证)原件。职工因户籍转移、丢失、采集身份证号码等原因,更换(补发)失业证(求职证)的,应提供更换(补发)的失业证(求职证)原件和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失业情况确认书》原件。(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大病的,应提供经二级以上(不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病案室章、医务处章、门诊办公室章等其中一种印章的病历证明(包含各种诊断报告),职工与患者之间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患规定的九种重病、大病,在青岛市范围以外的二级以上(不含二级)医院就医的,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该医院属二级以上医院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