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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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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 装饰现场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
    文明施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体现企业施工管理水平的标志,是企业形象的窗口。                  文明施工要以“安全、健康、环保、爱民”为主题。      2-1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一律佩带工作卡,表明身份。   工地出入口要有公司标牌标志及告示*语,无关人员不许进入施工场地。      2-2      现场办公室要布局合理,墙面、天花应刷白,地面水泥砂找平;台、椅、文件柜要   摆设整齐、清洁;门口挂项目现场办公室标牌。墙上适当位置应挂设以下标牌:      (1)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横度图。   (2)项目部管理架构图。      (3)项目部各级人员管理责任制。   (4)安全生产禁令。      (5)现场防火制度。防火领导小组成员*。(火*,盗*、急救电话)   (6)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挂设的标牌。      2-3      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畅通,材料堆放要整齐,标识清楚。场容场貌干净美观。   2-4      工地现场宿舍、材料仓库、厨房、厕所等要挂牌标明,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2-5      现场人员服装整洁,言行文明。
    已有 3 个回答 08-10 08:53
  • 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有哪些?
    1)严格细致地审查图,周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分项工程质量计划,以此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2)积极采用新的施工技术、工艺和质量可靠的新型材料,以提高和保证工程质量。3)坚持书面技术交底,尤其是各关键工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应随时按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4)严格控制材料质量,必须做到进场验收、使用前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5)以预防为主,随时检查验收分项工程质量,加强工序及
    已有 3 个回答 08-31 09:49
  • 建筑装修装饰管理规定哪位了解?
    你好,建筑装饰管理规定:(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已有 1 个回答 09-14 11:16
  • 小区空调安装管理规定是啥?知道吗?
    1首先,这个问题要有三个前提,一是在住宅楼,二是由物业管理,三是物业规定,然后才能提出为什么要指定位置。指定位置有很多原因:如美观统一,方便管理,凝结水统一排放,按拆安全,设计是考虑了维护措施等等,总之是绝大部分人一般情况下都会同意的位置,所以就尽量安装在统一位置。但是绝对不是必须的,因为没有什么法律文件规定必须这样。2、物业公司登记一下,了解情况,方便管理。也有的是物业公司耍手段防止乱打乱砸破坏结构,有的还要先交保证金,否则不给通水不给通电,这就是物业公司把自己的位置和业主给弄颠倒了。3、小区内的商业用房可以商用或办公,住宅为居住使用,但是目前没有管理很严。
    已有 1 个回答 06-26 05:57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没有规定了,
    已有 1 个回答 10-21 03:56
  • 成都市室内装修时间管理规定
    具体要跟物管协调:00:00-20一般是10
    已有 1 个回答 09-30 10:12
  • 高层楼房安装窗户玻璃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已有 3 个回答 07-24 08:50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1、招标文件;2、设计图纸、说明;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304-93)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8、施工图纸中要求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要求及其它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及规定等。
    已有 2 个回答 07-20 03:52
  • 别墅装修管理规定谁清楚?大概总造价多少钱
    一、装修安全:请您现场配备两具以上水基灭火器,请您随时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所有装修安全事故全部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自行承担。二、装修垃圾:为了安全及环境卫生的需要,请您不要从窗户直接抛洒装修垃圾和废料,请不要把装修垃圾和废料倾倒在房前屋后的绿化带内,这样有碍观瞻,请您把装修垃圾和废料装袋,堆放到物业公司指定的地方,由物业公司负责及时清运。三、请您不要擅自拆除或改动任何墙体及建筑结构,如有改动,要有设计院出示的设计变更手续及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方可改动施工。四、请您不要对厨卫间上下水管道、地漏口进行打洞改造和移位。五、厨卫间进行装修时,请您不要破坏现有防水层,避免由于装修造成地面渗漏现象,装修之后造成的渗漏及相关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六、室内均采用地板低温热辐射采暖系统,请您不要在任何房间地面上开洞、打眼、钉钢钉及别墅装修预埋件,以免造成地暖受损。七、为保证本楼窗口的保温密封性,请您不要对现有塑钢窗进行拆换或改装;如拆换、改装产生的安全、冷桥及热桥等现象需要您自己承担责任。八、本楼外墙面均采用苯板墙体保温措施,故外墙上安装空调等悬挂物,请您一定要保证铆固件与承重砖墙体可靠连接、以防悬挂物坠落;由此造成的安全、冷桥及热桥需要您自己承担责任。九、请您不要拆改、移位、遮档配电箱及线路,不要从配电箱私拉线路,不要把室内插座移位或改变线路,如移位或改变线路造成的不良后果需要您自己承担责任。十、请您不要改变电话(宽带)、电视终端、天然气阀位置。十一、请您不要在屋面加装太阳能热水器等外置物件,以免破坏屋面防水并带来安全隐患。十二、别墅院内空地请您作为绿化用地使用,不要改变使用功能(如大面积硬化、建筑房屋等)。十三、.装修时间限定:装修施工应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每天9:00-21:00内进行,双休日可以安排无噪音的活施工,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十四、装修相关费用:装修押金:6000元、装修垃圾费:5元/平方米,二次装修视为新装修,重新办理手续。十五、请所有装修施工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办理施工工作证,挂牌服务,凭证出入。
    已有 5 个回答 07-17 04:50
  • 别墅装修管理规定谁清楚?大概总造价多少钱
    一、装修安全:请您现场配备两具以上水基灭火器,请您随时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所有装修安全事故全部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自行承担。二、装修垃圾:为了安全及环境卫生的需要,请您不要从窗户直接抛洒装修垃圾和废料,请不要把装修垃圾和废料倾倒在房前屋后的绿化带内,这样有碍观瞻,请您把装修垃圾和废料装袋,堆放到物业公司指定的地方,由物业公司负责及时清运。三、请您不要擅自拆除或改动任何墙体及建筑结构,如有改动,要有设计院出示的设计变更手续及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方可改动施工。四、请您不要对厨卫间上下水管道、地漏口进行打洞改造和移位。五、厨卫间进行装修时,请您不要破坏现有防水层,避免由于装修造成地面渗漏现象,装修之后造成的渗漏及相关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六、室内均采用地板低温热辐射采暖系统,请您不要在任何房间地面上开洞、打眼、钉钢钉及别墅装修预埋件,以免造成地暖受损。七、为保证本楼窗口的保温密封性,请您不要对现有塑钢窗进行拆换或改装;如拆换、改装产生的安全、冷桥及热桥等现象需要您自己承担责任。八、本楼外墙面均采用苯板墙体保温措施,故外墙上安装空调等悬挂物,请您一定要保证铆固件与承重砖墙体可靠连接、以防悬挂物坠落;由此造成的安全、冷桥及热桥需要您自己承担责任。九、请您不要拆改、移位、遮档配电箱及线路,不要从配电箱私拉线路,不要把室内插座移位或改变线路,如移位或改变线路造成的不良后果需要您自己承担责任。十、请您不要改变电话(宽带)、电视终端、天然气阀位置。十一、请您不要在屋面加装太阳能热水器等外置物件,以免破坏屋面防水并带来安全隐患。十二、别墅院内空地请您作为绿化用地使用,不要改变使用功能(如大面积硬化、建筑房屋等)。十三、.装修时间限定:装修施工应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每天9:00-21:00内进行,双休日可以安排无噪音的活施工,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十四、装修相关费用:装修押金:6000元、装修垃圾费:5元/平方米,二次装修视为新装修,重新办理手续。十五、请所有装修施工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办理施工工作证,挂牌服务,凭证出入。
    已有 5 个回答 07-17 04:50
  •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是什么?
    1、严禁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严禁改动、拆除、损坏承重墙、梁、柱、楼板和基础,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凿剔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不得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和门窗。          2、不得过量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砖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不得使用厚度大于10mm的大理石、花岗石铺地面。      3、地板除凿毛外,不得凿除地板原水泥面层;地板、天花表面局部开槽深度不得大于15mm。          4、房内加气砼墙体必须征得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拆除。房内任何墙体移位必须征得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后方可施工。
    已有 3 个回答 07-07 04:32
  • 小区空调安装管理规定是什么谁知道?
    你好,管理规定如下1、 凡是要安装空调的住户均需先向小区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保证不会破坏小区整体外观形象,不会损坏小区建筑物的完好性以及不会损坏小区其它住户的正当权益的的前提下,待小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 2、 本办法所称空调设备,是指分体式空调室外机、柜式空调室外机,集中式空调室外机组以及其他辅助设施和固定支撑架。 3、本办法适用于中心范围内所有空调设备的安装,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4、安装,使用空调设备应当维护小区环境整洁。 禁止在临街道的地面或台阶上安装空调设备,禁止占用人行道安装空调设备,禁止在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共用部位安装空调设备。 5、空调设备安装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及熟练的安装技能,要保证空调的安装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其它住户的损失和供电线路的损坏等,由居民承担一切责任。 6、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空调设备,向外环境排放热量,应当尽可能避免妨碍相邻方或其它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禁止将空调设备的冷凝水排放到人行道上和建筑物的外墙面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07-10 09:01
  •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第十条 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第三章 开工申报与监督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二)申请人身份证件;(三)装饰装修方案;(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第十九条 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第二十条 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第四章 委托与承接第二十二条 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三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第二十四条 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八)合同的生效时间;(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第二十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 室内环境质量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第二十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第二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第二十九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第六章 竣工验收与保修第三十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第三十一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第三十二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第三十四条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五条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 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七条 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四十条 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第四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第四十三条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五条 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已有 3 个回答 07-10 09:26
  • 请问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加强各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修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凡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我司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一)装修施工管理规定1、装修施工期限:三个月2、装修施工时间:当年5月1日—9月30日:上午7:00—11:30;下午14:00—18:00;当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0—18:00。中午期间禁止有噪音的装修作业。3、装修施工单位(或装修人员)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后,方可进场装修。物业公司将对装修房屋进行安全监督。4、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物业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物业公司审批,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5、所有涉及公共电气、消防、给排水的装修施工,必须由物业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6、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PVC管内,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物业的任何部位。7、装修施工用电不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需与物业公司协商后,在管理人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一切后果有业主/住户负责。8、管理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的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天燃气管道应按天燃气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更改,不得掩埋或密封。9、为保持小区外观整洁、协调、统一,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外墙色调,不得改变阳台功能;不得对梁、柱、上下板、阳台、露台、通道、承重墙等结构做任意改动。10、 在未经物业公司批准,小区内及楼宇外墙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广告性质的招牌。
    已有 3 个回答 07-10 09:46
  • 物业管理装修管理规定都有哪些?
    《房屋维修管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注册物业管理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业主大会规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财务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
    已有 1 个回答 09-29 10:15
  • 小区空调安装管理规定是什么谁知道?
    1首先,这个问题要有三个前提,一是在住宅楼,二是由物业管理,三是物业规定,然后才能提出为什么要指定位置。指定位置有很多原因:如美观统一,方便管理,凝结水统一排放,按拆安全,设计是考虑了维护措施等等,总之是绝大部分人一般情况下都会同意的位置,所以就尽量安装在统一位置。但是绝对不是必须的,因为没有什么法律文件规定必须这样。2、物业公司登记一下,了解情况,方便管理。
    已有 1 个回答 09-29 03:09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
    下:(1)建筑物使用性质的控制。(2)建筑容积率的控制。(3)建筑密度控制。(4)建筑高度的控制。(5)建筑间距的控制。(日照、消防、卫生、安全、空间等)。(6)建筑退让控制(退界、退红线、退铁路线、退电力线、退河道线等)。(7)建筑基地绿地率控制。(8)基地出人口,停车和交通组织控制。(9)建筑基地标高控制。(10)建设环境的管理。(11)各类公建用地指标和无障碍设施的控制。(12)综合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已有 5 个回答 08-01 05:07
  • 物业管理装修管理规定都有哪些?
    《房屋维修管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注册物业管理师》《中华*共和国物权法》《中华*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共和国合法》《中华*共和国价格法》《中华*共和国公司法》《业主大会规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财务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希望能帮到大家
    已有 3 个回答 08-07 02:39
  • 高层楼房安装窗户玻璃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已有 1 个回答 06-26 09:27
  • 高层楼房安装窗户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三)幕墙(全玻幕除外);(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已有 3 个回答 09-04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