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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

  • 装修订金一般收多少啊?应该注意什么
    装修公司咨询流程门店咨询-沟通需求-推荐设计师-装修实施与意见征询-订金支付与开票
    已有 4 个回答 07-20 04:13
  • 想终止装修订金合同有钱退吗?
    般装修公司都退定金
    已有 1 个回答 09-29 11:04
  • 想终止装修订金合同有钱退吗
    如果是你自己单方面申请终止合约,这个可能就是你一方引起的违约,虽然可以退订金,但是不会是全额退款。除非你可以找到证明对方有违约行为,否则你是得不到全部的订金的,能得到一半吧
    已有 1 个回答 09-23 11:46
  • 想终止装修订金合同有钱退吗
    如果是你自己单方面申请终止合约,这个可能就是你一方引起的违约,虽然可以退订金,但是不会是全额退款。除非你可以找到证明对方有违约行为,否则你是得不到全部的订金的,能得到一半吧
    已有 1 个回答 09-23 11:47
  • 想终止装修订金合同有钱退吗?
    如果是你自己单方面申请终止合约,这个可能就是你一方引起的违约,虽然可以退订金,但是不会是全额退款。除非你可以找到证明对方有违约行为,否则你是得不到全部的订金的,能得到一半吧
    已有 6 个回答 09-04 11:13
  • 装饰工程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装饰工程管理条例。(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07-07 04:18
  • 关于违反工商门头招牌商标管理条例处罚流程
    你好,向工商部门的办事人员咨询该问题较权威。
    已有 1 个回答 09-30 09:51
  • 无锡装修管理条例要了解哪些内容
    现将《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八年八月五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江苏省住宅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已有 1 个回答 09-30 09:59
  • 无锡装修管理条例要了解哪些内容
    现将《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八年八月五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江苏省住宅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已有 1 个回答 09-29 11:16
  • 无锡装修管理条例要了解哪些内容
    现将《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八月五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   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江苏省住宅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本市从事家庭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   是指居民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地面、墙面、墙体、顶面以及与居室配套的各种线路、管道的修饰处理和改造行为。    第四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房管、市容、环卫、绿化、环保、消防、抗震和公共安全等有关规定。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正常使用和通风采光,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文物建筑、古建筑等有保护价值的居住建筑物装饰装修,还应当符合*、省、市有关文物保护和古建筑保护的规定。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综合管理全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相关管理,各有关社会团体协助*部门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管理。加强社会监督,倡导从业者自律。    第六条   房屋所有人、   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必须至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填写登记表,并接受相应的管理。    第七条   居室进行装饰装修时,   严禁损害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得随意拆除承重墙或在承重墙上开洞;不得随意在楼板上砌墙;不得任意刨凿顶板、割断顶板钢筋;不得拆改或移动厨房、卫生间以及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    凡涉及主体结构、上下水管道、燃气管道、电力和通讯线路、移动配电箱和明显加大楼面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必须在备案时,向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及时征询房屋设计单位意见,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团特殊情况,无法找到原设计单位或设计图纸的,应由提出申请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委托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装饰装修方案进行安全审定后,持盖有设计出图章的设计方案或安全性审定报告后方可施工。    (三)涉及燃气管道、室外电力、有线电视和通讯线路的,应通过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   居室装饰装修时,   不得不经串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在地坪、轻质隔墙和天棚内铺设电线,必须正确铺设护线导管,确保导线迸管和进接线盒。轻质内隔墙、天棚和其它装饰,应优先选用阻燃性材料和配件。    第九条   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只正当装修行为,对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的,应责令其改正,恢复原样;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引起后果的,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条   除自行装饰装修外,   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应当选择并委托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或《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资格*》的承包商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   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企业,   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入或持有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资格*》后,方可承接业务。    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资格*》的企业,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业务。    第十二条   申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资格*》   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本市常住户口;    (三)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四)须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预决算、施工管理、设计人员及固定的施工人员。    第十三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从业人员应待有相关工种的技能等级*,其中,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持有所在地乡镇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以及本人*、暂时居住证。    第十四条   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承包商,   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    (二)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三)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四)不得欺行霸市,*交易;    (五)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的权益;    (六)*和本省、市的其它规定。    对违反本条款经指出后仍拒不改正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资质(资格)*。    第十五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当遵循诚实、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应使用无锡市建设委员会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的《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合同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第十七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违反本条款,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资质(资格)*。    第十八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应以   《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为基础,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九条   建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交易市场;   为工程发包承包、装饰装修材料营销提供交易场所,同时,提供中介服务、*咨询、受理投诉、质量评估等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家庭装饰装修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活动。    第二十条   进驻交易市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接受建设管理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其它有关规定、规程执行。    第二十二条   装饰装修承包方必须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可以委托具有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第二十四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实行限期保修制度,   保修期限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保修期不得低于六个月。    第二十五条   装饰装修施工必须采取措施,   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不得影响相邻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噪声施工应控制在7:30~12:00、14:00~20:00内,超出以上时间范围的,须征得周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住户同意,否则不得施工。    第二十六条   施工时形成的各种废弃物,   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堆放及清运。    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道、下水道抛弃废物或其它物品。    第二十六条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和居住小区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气、停电、通讯中断、物品毁坏,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二十八条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发生纠纷,可按照合同约定向促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98年8月5日起颁布施行。
    已有 6 个回答 08-03 05:32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废止了吗?
    没有。1993年颁布的《条例》是指导我国村镇建设的基本法规,十几年来,对促进村镇建设活动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持续推进,《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等一系列与村镇建设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或修订,农村建设活动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条例》的部分规定亟需修订完善。与会代表就《条例》修订稿如何更好地反映当前农村建设活动的新特点、*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和农村基本住房制度,以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链等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已有 5 个回答 07-30 10:45
  • 装饰工程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装饰工程管理条例。(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已有 1 个回答 09-19 05:07
  • 无锡装修管理条例要了解哪些内容
    现将《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八年八月五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江苏省住宅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已有 1 个回答 09-30 10:46
  • 问问,装修订金可以退吗?有什么要注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通常被视为预付款,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据业内人士透露,签订定金协议,一方面保证了购买者可以享受商家所宣传的各种特价优惠活动,假如商家不履行优惠承诺,购买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另一方面,协议也约束购买者进行消费,如若不然定金将不予返还。表面上看,定金对于商家和购买者都是比较公平的。但实际上由于家居行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通常购买者无法完全掌握产品质量及服务的全部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等容易使消费受到误导,做出不当选取,在产品出现问题时,购买者处于投诉不利的境地。
    已有 3 个回答 07-20 04:05
  • 有谁知道装修订金可以退吗
    订金是否可以退还,还要看业主和商家签订的是“预约合同”,还是“正式合同”,“一般业主和家装公司最初签订的应该是‘预约合同’,这个‘订金’应该是可以返还的。”除非在订约过程中,业主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商家遭受损失,应对商家进行一定赔偿,否则“订金”应该返还。
    已有 1 个回答 06-26 08:23
  • 装修订的封阳台,货款已经全部付清,现在8
    可以起诉维权的。。。。。
    已有 1 个回答 08-22 03:50
  • 装修订的封阳台,货款已经全部付清,现在8
    可以起诉维权的。。。。。
    已有 1 个回答 08-25 05:06
  • 装修订的封阳台,货款已经全部付清,现在8
    可以起诉维权的。。。。。
    已有 1 个回答 08-24 11:06
  • 装修订的封阳台,货款已经全部付清,现在8
    可以起诉维权的。。。。。
    已有 1 个回答 08-19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