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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许可证要如何办理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程序十分复杂。开发商要交齐一切费用,费用很多,这个你应该知道。施工方也要交齐一切费用,涉及项目同样很多,涉及部门也很多,一言难尽。根据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否则不得擅自开工。当项目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就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可以让项目拥有合法的开工凭证,建设单位可以如期进行工程施工。另外,施工许可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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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许可证要如何办理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程序十分复杂。开发商要交齐一切费用,费用很多,这个你应该知道。施工方也要交齐一切费用,涉及项目同样很多,涉及部门也很多,一言难尽。根据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否则不得擅自开工。当项目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就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可以让项目拥有合法的开工凭证,建设单位可以如期进行工程施工。另外,施工许可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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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许可证办理要收费吗?
一般装修都是要办理施工证的,需要交一定的装修金。防止违规操作。如果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话,物业是有权停工的。施工许可证得到建委办理,必须手续齐全否则不允许施工。具体的要求物业会有要求,如果没问题清楚建议还是不要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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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报建申请表;2、发包和承包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原件;3、建筑物产权证书或建筑物所有人与使用人签订同意装修的协议;4、满足施工需要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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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装修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
首先由装修申请者填写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然后由房产管理局受理申报,经房管局光派人现场查勘后进行审批,最后是缴费和领取许可证;备齐如下材料:按要求填写房屋装修申请表一式二份,交验房屋所有权证,租赁的要提供房屋报有人同意装修的书面意见及租赁合同;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承诺因装修而造成邻里正常使用要负责维修或赔偿的承诺书;办理白蚁防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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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是建筑工程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必经程序,只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才能开工。按照中国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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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办理有哪些条件及流程?
手续很多:1、图纸审核,包括消防、人防、施工图、防雷2、招投标,包括设计、监理、勘察、施工3、施工条件确认、现场踏勘4、合同备案,包括监理合同、施工合同5、安全监督、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6、质量监督7、缴纳安全措施费、保险8、缴纳社会劳动保障费9、农民工保证金我想到的大约就这些,详细到各市建委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咨询。在此之前还要有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计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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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有几家地暖公司有施工许可证
自问自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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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修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
1999 年 10 月 15 日建设部令第 71 号发布,根据 2001 年 7 月 4 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第七条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第九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护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第十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第十一条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无效,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不得继续从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建筑工程,发证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第十六条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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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修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
1999 年 10 月 15 日建设部令第 71 号发布,根据 2001 年 7 月 4 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第七条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第九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护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第十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第十一条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无效,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不得继续从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建筑工程,发证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第十六条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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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单位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1、图纸审核,包括消防、人防、施工图、防雷2、招投标,包括设计、监理、勘察、施工3、施工条件确认、现场踏勘4、合同备案,包括监理合同、施工合同5、安全监督、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6、质量监督7、缴纳安全措施费、保险8、缴纳社会劳动保障费9、农民工保证金我想到的大约就这些,详细到各市建委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咨询。 在此之前还要有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计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批意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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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需建设方缴纳那些费用
咨询发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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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申办条件: 重点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提交材料清单: 首次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证、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方案(以上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夜间建筑施工申请(内容包括:准备进行夜间施工的项目、工序、理由,需进行夜间施工天数及周边居民情况等),夜间施工征求意见表。企业需做好的工作: ①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众来访接待处,并委派专人负责。 ③建设单位委托环保监测机构测定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夜间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由建设单位适当给予经济补偿。申办流程: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窗口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夜间建筑施工征求意见表”→按要求填写,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携带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夜间建筑施工征求意见表”→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材料,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夜间施工规定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受理;对准备工作不到位、不符合夜间建筑施工规定或所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窗口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下发“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许可证”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提交窗口审批→区环保局审批→将审批后的“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返回建委窗口备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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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知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流程
提交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含建筑节能); 6、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必须登记备案); 7、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登记备案); 8、施工组织设计; 9、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0、资金保函或证明; 11、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入境备案手续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 12、其它需要出具的有关资料。(1)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墙改基金缴纳凭证; (2)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3)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提供项目资本金缴纳凭证; (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凭证; (5)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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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是什么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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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要办理吗?
一般小区装修都是要办理施工证的,需要交一定的装修金。防止违规操作。如果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话,物业是有权停工的。施工许可证得到建委办理,必须手续齐全否则不允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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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根据《建筑法》规定,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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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根据《建筑法》规定,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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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修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根据《建筑法》规定,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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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一、建设单位部分1、工程项目立项或投资计划文件,资金证明,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原件),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工程类别取费标注通知单,中标通知书,质量监督书,监理合同(原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廉洁责任书,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廉政责任书,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份),防雷设计审查批准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