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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

  • 苏州装修监理细则有哪些
    你好,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检查内容:1、 楼地面工程:基层的清洁、标高、坡度、厚度及其表面的平整度;基土土质、夯实度及其含水量;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安装及找平层的处理;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地面的坡度及防水隔离层;细石混凝土配合比;地面标高、厚度及其平整度。2、 抹灰工程:基层处理(螺栓洞眼的处理及粘结剂的施工);抹灰厚度;抹灰层与基层之间的粘结;砂浆配合比的计量;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四角八线”的平直及方正;抹灰工程的外观质量;不同材料基体交接措施。3、 门窗工程:门窗制作与安装;预埋件和锚固件的位置、防腐和安装牢固程度;软填料及密封胶的填嵌;门窗扇的安装和开启灵活性、方向正确;“五金”配件的安装位置和牢固性及其门窗使用功能。4、 饰面板(砖)工程:饰面板安装的预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饰面板安粘结、勾缝、找平、防渗的处理;有排水要求部位的滴水线(槽)的制作。5、 涂饰工程:基层的处理;涂饰工艺;涂饰外观质量
    已有 1 个回答 06-16 03:22
  • 问:物业公司管理条例有什么细则
    (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第十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第十七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第十八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第四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第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八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五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
    已有 2 个回答 06-19 04:08
  • 苏州装修监理细则有哪些
    你好,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检查内容:1、 楼地面工程:基层的清洁、标高、坡度、厚度及其表面的平整度;基土土质、夯实度及其含水量;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安装及找平层的处理;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地面的坡度及防水隔离层;细石混凝土配合比;地面标高、厚度及其平整度。2、 抹灰工程:基层处理(螺栓洞眼的处理及粘结剂的施工);抹灰厚度;抹灰层与基层之间的粘结;砂浆配合比的计量;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四角八线”的平直及方正;抹灰工程的外观质量;不同材料基体交接措施。3、 门窗工程:门窗制作与安装;预埋件和锚固件的位置、防腐和安装牢固程度;软填料及密封胶的填嵌;门窗扇的安装和开启灵活性、方向正确;“五金”配件的安装位置和牢固性及其门窗使用功能。4、 饰面板(砖)工程:饰面板安装的预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饰面板安粘结、勾缝、找平、防渗的处理;有排水要求部位的滴水线(槽)的制作。5、 涂饰工程:基层的处理;涂饰工艺;涂饰外观质量
    已有 1 个回答 06-20 04:37
  • 工程装饰监理细则有哪些
    A、(外墙保温)1)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应紧密配合,合理安排工序,严禁颠倒工序作业;2)对抹完聚合物水泥厂砂浆的保温墙体,不得随意开凿孔洞,如确实需要,应在聚合物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安装物件后其周围应恢复原状;3)应防止重物撞击墙面,如吊篮、拆除脚手架等。其他注意事项:1)控制控制各种材料分类存放并挂牌标
    已有 1 个回答 09-30 10:31
  • 工程装饰监理细则有哪些
    A、(外墙保温)1)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应紧密配合,合理安排工序,严禁颠倒工序作业;2)对抹完聚合物水泥厂砂浆的保温墙体,不得随意开凿孔洞,如确实需要,应在聚合物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安装物件后其周围应恢复原状;3)应防止重物撞击墙面,如吊篮、拆除脚手架等。其他注意事项:1)控制控制各种材料分类存放并挂牌标
    已有 1 个回答 09-30 10:45
  • 求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包括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共十个子分部。本细则针对十个子分部中抹灰、门窗、吊顶、饰面板(砖)、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分别给出了相应监理细则,轻质隔墙、地面和幕墙另行编制,各项目在使用时一方面要结合项目情况选用,另一方面要针对本项目特点、重点、质量控制难点给
    已有 1 个回答 09-30 10:45
  • 求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包括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共十个子分部。本细则针对十个子分部中抹灰、门窗、吊顶、饰面板(砖)、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分别给出了相应监理细则,轻质隔墙、地面和幕墙另行编制,各项目在使用时一方面要结合项目情况选用,另一方面要针对本项目特点、重点、质量控制难点给
    已有 1 个回答 09-30 10:23
  • 二手房买卖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谁清楚吗?二手房一次性付款交易流程?
    二手房一次性付款交易流程:1,签名(存量房买卖合同)2.买卖双方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去税务局,房产局缴税,完成房产证过户,买方将房款存入房管局指定的第三方托管账户。3.买方验房,完成水.电.气的过户,卖方结清自己所有的费用。4.验房完成,买方持新房产证,原房主土地证到土地管理局完成土地证变更手续,买方签字卖房拿走房款。交易完成
    已有 4 个回答 07-01 04:34
  • 二手房买卖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谁清楚吗?二手房一次性付款交易流程?
    二手房一次性付款交易流程:1,签名(存量房买卖合同)2.买卖双方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去税务局,房产局缴税,完成房产证过户,买方将房款存入房管局指定的第三方托管账户。3.买方验房,完成水.电.气的过户,卖方结清自己所有的费用。4.验房完成,买方持新房产证,原房主土地证到土地管理局完成土地证变更手续,买方签字卖房拿走房款。交易完成
    已有 2 个回答 08-21 11:26
  • 二手房买卖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谁清楚吗?二手房一次性付款交易流程?
    二手房一次性付款交易流程:1,签名(存量房买卖合同)2.买卖双方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去税务局,房产局缴税,完成房产证过户,买方将房款存入房管局指定的第三方托管账户。3.买方验房,完成水.电.气的过户,卖方结清自己所有的费用。4.验房完成,买方持新房产证,原房主土地证到土地管理局完成土地证变更手续,买方签字卖房拿走房款。交易完成
    已有 1 个回答 09-04 02:51
  • 二手房买卖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谁清楚吗?二手房一次性付款交易流程?
    二手房一次性付款交易流程:1,签名(存量房买卖合同)2.买卖双方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去税务局,房产局缴税,完成房产证过户,买方将房款存入房管局指定的第三方托管账户。3.买方验房,完成水.电.气的过户,卖方结清自己所有的费用。4.验房完成,买方持新房产证,原房主土地证到土地管理局完成土地证变更手续,买方签字卖房拿走房款。交易完成
    已有 1 个回答 09-18 04:00
  • 装潢监理细则谁能给我介绍下
    可以先写一些工程的概况,如工程面积、层数、结构形式、砌体用材等然后重点介绍一下装饰装修方面的细节要求,如一层地面是石材,二、三层走道是地砖等。查材料及五金配件的产品的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复试报告、准用证或生产许可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特种门窗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证,外墙门窗的“三性”试验报告。
    已有 2 个回答 06-30 11:30
  • 水电安装监理细则有哪些?哪位清楚?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已有 4 个回答 07-17 04:47
  • 水电安装监理细则有哪些?哪位清楚?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已有 4 个回答 07-17 04:47
  • 求问,室内装修监理实施细则
    一、 除有手工工具外,必须有电钻、电锤、空气压缩机、直攻钉枪、切割机、螺机、电锯等电动工具。二、 必须按图施工。基层要钉牢、平整;面板接缝要平整,表面垂直。三、 隔墙龙骨、吊顶龙骨要上牢固、平直;面板按要求接缝,不得出现缝过大或缺口。四、 严格按规范施工,不得出现钉板不牢固、翘曲、起鼓;钉帽不得明露,梭角平直,不得出现梭角损坏、面板划痕。五、 如出现粘合安装施工时,板面一定要先清理、挑选、修整,再刷胶、粘合,要确保粘贴牢固、缝隙一致。六、 木地板及地毯铺设时,一定要平整,必要时要采取防潮措施,对缝要准确无误。成品保护得当,防止灰尘、油漆、涂料、尖锐铁器等对地面造成污染、损坏。七、 家具制做时要严格选料,烘干度不好的材料尽量不用,要保证缝隙严密。柜门不变形,抽屉抽动灵活、自如。八、 收口线条要做到严直、颜色一致,不能有缝隙;钉贴要牢固,不能松动。九、 点、面、线要平整、平直、无污染。十、 材料要分类堆放,不得踩踏、损坏、浪费。泥、瓦工验收标准一、 基层处理得当,对光滑面要进行凿毛,用水泥砂浆(水泥:细砂
    已有 4 个回答 06-29 10:30
  • 谁晓得展厅装修验收单填写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示例工程名称: 板桥农贸市场03幢建设单位: 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雨花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板桥农贸市场03栋 工程地址 板桥镇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 层次 地下一层地上一层 建筑面积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验收情况及内容1、 资料齐全、五大责任主体到齐参加竣工验收,业主主持验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汇报工程开工来有关情况。2、 部分房间净高尺寸有误差。(已重新复查调整)3、 对公共部位出现维修应按要求修复到位。4、 局部墙面有空鼓。5、 设计、勘察、工程基础、主体、保温节能符合要求,同意竣工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对勘察情况的评价 工程地基土情况与勘察报告勘察结果相符,所提供的技术数据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对设计情况的评价 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监理情况的评价1、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2、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3、主体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4、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对施工情况的评价1、 该工程基础、主体、装饰、保温节能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2、 工程所有材料全部实行合格证并复检制度,符合规定要求。3、 工程资料管理符合文件及相关规定。4、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及施工程序基本符合要求。5、 安全生产管理符合要求,未发生安全事故。验收情况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正常,确保了工程质量达到良好的效果,工程质量总体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已有 3 个回答 07-13 05:05
  • 请问办公楼装饰监理有哪些细则?
    您好,(一)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监理工作有最后的决定权。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3.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4.保持与建设单位的联系,弄清其要求和愿望,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及有关需提供的资料或需协商解决的问题。5.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6.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7.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8.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9.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0.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1.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3.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4.复核或以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5.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6.负责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8.做好监理日记。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
    已有 3 个回答 07-10 10:39
  • 谁有装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1、明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对各工种进行安全交底。2、安全(防火)纪律注意事项:(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在禁区内吸烟。(3)现场操作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喇叭裤。(4)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戴钉铁滑鞋。(5)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工作场地。(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架设设施及安全装置。(7)严禁乱搭乱接电线,必须按规范接线用电。(8)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遵守治安纪律,爱护公共财物。(9)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10)凡违背上述纪律,按规定给予处罚。
    已有 1 个回答 08-10 03:17
  • 装修工程监督细则有哪些
    电线开槽标准
    已有 1 个回答 09-30 09:59
  • 精装修监理细则有哪些
    1、原材料控制,主要对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进行检验2、施工工序质量控制,主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检查、验收;3、按照规范要求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检查、评估、验收;。。。。。。。。。。
    已有 1 个回答 09-29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