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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盖的无证房子,现在要规划为建设用地是以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可向规划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了解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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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不上当,新规知多少?找哪家公司好
施工单位应当取得住房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修企业资质证书》。业主找散工装修时,所雇用的水、电、暖、气施工人员,须持有相关技能上岗证或从业资格证。同一个时间段里,新规对政府的权力进行了下放,将装饰装修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的责任下放到了各区装饰装修协会。今后,协会不仅要负责组织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还将受理住宅装修的咨询和投诉,保护业主权益。此外,新规还明确规范了施工流程,如“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当报告装修人或监理员核验;设计人员应当在设计的图纸上签字盖章,不得采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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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规是什么样的?哪位网友晓得?
*******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徐绍史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使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依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使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调查和认定第五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有涉嫌构成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使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第六条《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涉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三)涉嫌闲置土地的事实和依据;(四)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提交材料的期限;(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六)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第七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闲置土地调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当事人及其他证人;(二)现场勘测、拍照、摄像;(三)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人有关的土地资料;(四)要求被调查人就有关土地权利及使用问题作出说明。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置:(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二)因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三)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四)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的;(五)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第九条经调查核实,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构成闲置土地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第十条《闲置土地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三)认定土地闲置的事实、依据;(四)闲置原因及认定结论;(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一条《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属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时公开闲置原因,并书面告知有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的闲置土地信息,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闲置土地在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应当及时撤销相关信息。第三章处置和使用第十二条因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处置:(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使用应该符合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五)置换土地。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六)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依照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除前款第四项规定外,动工开发时间按照新约定、规定的时间重新起算。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闲置土地,依照本条规定的方式处置。第十三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后,应当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时,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抵押权人。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第十五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第十六条《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决定的种类和依据;(四)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七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自《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自《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八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逾期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不交回土地权利证书的,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九条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使用:(一)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开发使用;(二)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三)对耕作条件未被破坏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者个人组织恢复耕种。第二十条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据实地现状在当年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第四章预防和监管第二十一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供应土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防止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一)土地权利清晰;(二)安置补偿落实到位;(三)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四)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五)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第二十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应当就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规定。约定、规定动工开发时间应当综合考量办理动工开发所需相关手续的时限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动工开发预留合理时间。因特殊情况,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或者约定、规定不明确的,以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为动工开发日期。实际交付土地日期以交地确认书确定的时间为准。第二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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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平方电线价格4平方电线型号规是多少钱
价格是240元一卷的,4平方电线使用非常的不错,4平方电线标称值还是比较的大的,导体大,能负载的电路电流,功率就大。一般家用还比较的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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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说说建筑高规对装饰木材有什么要求
1.对于松软节和腐朽节,除按一般木节测量外,尚应按缺孔验算。若其腐朽可能发展,则该部位应经防腐处理后使用。2.容许使用有表面虫蛀的木材。若虫眼中有活虫,应经杀虫处理后使用。3.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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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说说建筑高规对装饰木材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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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康的开发商韦规健设,前面修健零时门面
个人认为,还是买新房好,二手房事情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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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店装修和详情页策划为主的电商外包服务公司如何招揽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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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未办理占用手续达到五+亩,且土地为耕地,但该土地已规划为建设用地,能构成非法占用农地吗?
你好,国家规定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对方强行施工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是委托律师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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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房规化建设局?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怎么办理?
如果你办理了土地使用证,首先是去县(市)的建设局(我以前是在建设局办理现在有可能是房管局)申请工作人员到你住宅测量你的房产面积后,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证、结婚证、集体(国有)土地使用证直接去建设局(房管局)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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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房规化建设局?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怎么办理?
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需到高坪区建设局建管科去办理(建设局在和平桥那里)。办理需要的资料有:1、自建房的准建证。2、自建房的土地证。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4、还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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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建设工程规化许可证能证明房子是自己的吗
您好,房屋所有权以房产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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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什么位置?哪家好一点
全国监理公司排行前十名1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2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3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总公司4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5上海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6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7上海外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8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广东天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0廊坊开发区中油朗威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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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工业用地如何办理报规报建是否可以建设厂房
这个你得咨询一下规划局土地局光有用地使用权是不允许建厂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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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规小夜灯需要多少钱?麻烦报一下价?值得购买吗?
英规小夜灯价格不贵,20元,英规小夜灯配合薰衣草、玫瑰、驱蚊香薰精油,在加热时使精油有效挥发,可舒缓神经紧张,消除疲劳,健脑安神,安抚烦躁,疏解压力,心情愉快。点燃熏香灯后,香味会慢慢的散发出来!植物的芳香,给你的生活空间以天然的清香与浪漫。价格来源网络,经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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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建设工程规化许可证能证明房子是自己的吗
您好,房屋所有权以房产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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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建设工程规化许可证能证明房子是自己的吗
您好,房屋所有权以房产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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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二规房屋安全检测需要多少钱
般单价乘房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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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房规化建设局?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怎么办理?
首先要经过规划部门(有的和建设局是一家)批准规划,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的地方有专门的私人建房许可证),然后到建设局办理建设手续,超过300平方米要办理施工许可证。规费种类很多,城市越大,规费越多,越高,一般是在建设局统一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