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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了解上海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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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了解上海公积金管理条例

  • 新古典后现代餐桌报价有谁了解的?
    新古典后现代餐桌报价380元,欧洲古典风格的吊灯,灵感来自古时人们的烛台照明*,那时人们都是在悬挂的铁艺上放置数根蜡烛。如今很多吊灯设计成这种款式,只不过将蜡烛改成了灯泡,但灯泡和灯座还是蜡烛和烛台的样子。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12-21 19:12
  • 有谁了解上海适合装地暖吗
    你好,这个是合适的,地暖应该是上海最佳的取暖方式。相比空调来说,地暖不干燥,房间温度更均匀。尤其是现在家庭一般都在家穿拖鞋,踩在地暖上非常舒服,非常暖和。孩子也能在地板上自由活动。目前,韩国是地暖安装率比较高的国家。到韩国的家庭、旅店、餐馆里都装了地暖,非常舒适。另外,地暖还有一个比较大的优点是环保节能。我们在上海做地暖很长时间了
    已有 1 个回答 09-26 04:07
  • 有谁知上海公积金开户流程是啥吗
    上海公积金单位开户流程: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要件:1、汇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2、补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
    已有 1 个回答 09-01 11:21
  • 有谁知上海公积金开户流程是啥吗
    上海公积金单位开户流程: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要件:1、汇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2、补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已有 2 个回答 06-26 05:48
  • 有没有谁可以告诉我上海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哪位朋友了解?
    以上海这边的办法介绍如下:一、先去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要件: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具体办法去当地公积金网点咨询。
    已有 3 个回答 07-22 11:38
  • 有没有谁可以告诉我上海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哪位朋友了解?
    你好,以下供参考,最好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咨询处,问清楚办理这些业务需要的资料,然后一件一件的办理。缴费前四天办理是因为承诺3天一定办完。缴费前的一周以上不是更保险。你上述业务包括a个人帐户的设立,b个人公积金帐户解封并缴纳。a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
    已有 4 个回答 08-27 02:54
  • 上海购房提取公积金流程谁了解?
    首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房子是通过贷款进行购买的话,必须是纯商贷,而不可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是组合贷款。2)之前没有进行过充还贷。也就是说,之前你的纯商业贷款,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钱进行还贷 ;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是在购房的三个月之内。第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呢?1)提取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话,还需要双方的结婚证。2)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以及契税证明。在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用刷卡的方式缴纳契税,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获得契税证明了。希望你能满意3)加盖了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很多单位要求拿到房产证之后,才会给你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
    已有 3 个回答 07-06 08:28
  • 上海购房提取公积金流程谁了解?
    首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房子是通过贷款进行购买的话,必须是纯商贷,而不可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是组合贷款。2)之前没有进行过充还贷。也就是说,之前你的纯商业贷款,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钱进行还贷;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是在购房的三个月之内。第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呢?1)提取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话,还需要双方的结婚证。2)房
    已有 1 个回答 09-23 03:17
  • 北京丰台公积金贷款流程有谁了解过?
    你好!觉据我所知,总体来说,市管公积金办理速度还可以,从初审到面签一共才花费了2周时间,需要买方亲自到场的只有初审和面签。买房办理手续的6个阶段:1、网签2、卖方提前还贷解抵押3、公积金中心初审4、过户5、公积金中心面签6、银行放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已有 1 个回答 06-30 10:51
  • 苏州园区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有谁了解?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已有 3 个回答 08-10 03:08
  • 驻马店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流程有谁了解?
    驻马店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贷款材料(包括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以及购房材料、个人或夫*双方的相关材料)。;  2、管理中心审查借款人送交*,审批后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分别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办理抵(质)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4、办妥手续后,管理中心按借款合同规定发放贷款。  如果是期房,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还要确定该房产是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如果没有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如果是二手房,一定要过户后才能办理贷款。
    已有 4 个回答 08-06 09:39
  • 宁波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有谁了解?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   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三)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有关*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面签承诺书,办理提取手续。
    已有 1 个回答 08-06 08:34
  • 宁波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有谁了解?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   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三)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有关*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面签承诺书,办理提取手续。
    已有 1 个回答 08-06 08:34
  • 宁波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有谁了解?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   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三)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有关*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面签承诺书,办理提取手续。
    已有 1 个回答 08-06 08:34
  • 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谁了解?
    潍坊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五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加担保、质押等担保方式,借款人根据情况采取贷款担保方式。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填写“潍坊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中心提供以下*: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夫*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要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关系证明书,其他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4、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5、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6、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证明;7、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账号;8、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第七条   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在收到上述*10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正式答复;经审查同意的,中心委托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办理贷款手续,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及从合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第八条   借款人采用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手续:1、以现房(包括二手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2、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作抵押的,由售房单位与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3、借款人采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要有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与担保公司及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4、对用于抵押房屋价值的确定,新房以购房合同的约定价值为准;组合贷款以管理中心和银行共同认定的价值为准;二手房以评估价及贷款人认定的价值为准。借款人应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复印件、评估证明、“他项权*”原件、有关保险单(正本)及保证合同交付受托银行。规*间内未办妥抵押和担保手续的视为放弃贷款申请。第九条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须是中心认可的楼盘和开发商。第十条   抵押物权或质押物的审查。审查拟抵押的财产或质押的权利是否符合《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第75条的规定,确认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的合法性。第十一条   借款人收入情况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审查。审查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及公积金缴存余额是否属实。第十二条   为确保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安全,对公积金个人贷款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制度,根据考察人报告上的建议,集体研究决定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由法人代表签批。各管理中心要成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会由有关人员组成,县市区不应少于3人。第十三条   借款人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将质押权利、凭证交付受托银行,填写“质物交接清单”。第十四条   贷款*及手续完备后,中心通知借款人同意发放贷款,并向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单,将款项分批拨入受托银行专户,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和用途,分笔划入为借款人开设的贷款专户,然后由该账户拨入售房单位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已有 3 个回答 08-10 04:14
  • 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谁了解?
    潍坊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五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加担保、质押等担保方式,借款人根据情况采取贷款担保方式。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填写“潍坊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中心提供以下*: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夫*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要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关系证明书,其他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4、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5、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6、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证明;7、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账号;8、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第七条   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在收到上述*10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正式答复;经审查同意的,中心委托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办理贷款手续,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及从合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第八条   借款人采用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手续:1、以现房(包括二手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2、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作抵押的,由售房单位与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3、借款人采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要有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与担保公司及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4、对用于抵押房屋价值的确定,新房以购房合同的约定价值为准;组合贷款以管理中心和银行共同认定的价值为准;二手房以评估价及贷款人认定的价值为准。借款人应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复印件、评估证明、“他项权*”原件、有关保险单(正本)及保证合同交付受托银行。规*间内未办妥抵押和担保手续的视为放弃贷款申请。第九条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须是中心认可的楼盘和开发商。第十条   抵押物权或质押物的审查。审查拟抵押的财产或质押的权利是否符合《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第75条的规定,确认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的合法性。第十一条   借款人收入情况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审查。审查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及公积金缴存余额是否属实。第十二条   为确保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安全,对公积金个人贷款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制度,根据考察人报告上的建议,集体研究决定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由法人代表签批。各管理中心要成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会由有关人员组成,县市区不应少于3人。第十三条   借款人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将质押权利、凭证交付受托银行,填写“质物交接清单”。第十四条   贷款*及手续完备后,中心通知借款人同意发放贷款,并向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单,将款项分批拨入受托银行专户,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和用途,分笔划入为借款人开设的贷款专户,然后由该账户拨入售房单位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已有 3 个回答 08-10 04:14
  • 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谁了解?
    潍坊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五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加担保、质押等担保方式,借款人根据情况采取贷款担保方式。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填写“潍坊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中心提供以下*: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夫*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要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关系证明书,其他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4、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5、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6、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证明;7、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账号;8、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第七条   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在收到上述*10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正式答复;经审查同意的,中心委托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办理贷款手续,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及从合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第八条   借款人采用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手续:1、以现房(包括二手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2、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作抵押的,由售房单位与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3、借款人采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要有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与担保公司及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4、对用于抵押房屋价值的确定,新房以购房合同的约定价值为准;组合贷款以管理中心和银行共同认定的价值为准;二手房以评估价及贷款人认定的价值为准。借款人应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复印件、评估证明、“他项权*”原件、有关保险单(正本)及保证合同交付受托银行。规*间内未办妥抵押和担保手续的视为放弃贷款申请。第九条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须是中心认可的楼盘和开发商。第十条   抵押物权或质押物的审查。审查拟抵押的财产或质押的权利是否符合《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第75条的规定,确认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的合法性。第十一条   借款人收入情况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审查。审查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及公积金缴存余额是否属实。第十二条   为确保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安全,对公积金个人贷款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制度,根据考察人报告上的建议,集体研究决定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由法人代表签批。各管理中心要成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会由有关人员组成,县市区不应少于3人。第十三条   借款人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将质押权利、凭证交付受托银行,填写“质物交接清单”。第十四条   贷款*及手续完备后,中心通知借款人同意发放贷款,并向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单,将款项分批拨入受托银行专户,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和用途,分笔划入为借款人开设的贷款专户,然后由该账户拨入售房单位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已有 3 个回答 08-10 04:14
  • 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谁了解?
    潍坊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五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加担保、质押等担保方式,借款人根据情况采取贷款担保方式。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填写“潍坊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中心提供以下*: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夫*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要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关系证明书,其他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4、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5、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6、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证明;7、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账号;8、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第七条   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在收到上述*10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正式答复;经审查同意的,中心委托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办理贷款手续,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及从合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第八条   借款人采用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手续:1、以现房(包括二手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2、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作抵押的,由售房单位与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3、借款人采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要有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与担保公司及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4、对用于抵押房屋价值的确定,新房以购房合同的约定价值为准;组合贷款以管理中心和银行共同认定的价值为准;二手房以评估价及贷款人认定的价值为准。借款人应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复印件、评估证明、“他项权*”原件、有关保险单(正本)及保证合同交付受托银行。规*间内未办妥抵押和担保手续的视为放弃贷款申请。第九条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须是中心认可的楼盘和开发商。第十条   抵押物权或质押物的审查。审查拟抵押的财产或质押的权利是否符合《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第75条的规定,确认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的合法性。第十一条   借款人收入情况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审查。审查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及公积金缴存余额是否属实。第十二条   为确保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安全,对公积金个人贷款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制度,根据考察人报告上的建议,集体研究决定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由法人代表签批。各管理中心要成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会由有关人员组成,县市区不应少于3人。第十三条   借款人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将质押权利、凭证交付受托银行,填写“质物交接清单”。第十四条   贷款*及手续完备后,中心通知借款人同意发放贷款,并向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单,将款项分批拨入受托银行专户,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和用途,分笔划入为借款人开设的贷款专户,然后由该账户拨入售房单位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已有 3 个回答 08-10 04:14
  • 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谁了解?
    潍坊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五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加担保、质押等担保方式,借款人根据情况采取贷款担保方式。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填写“潍坊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中心提供以下*: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夫*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要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关系证明书,其他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4、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5、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6、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证明;7、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账号;8、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第七条   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在收到上述*10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正式答复;经审查同意的,中心委托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办理贷款手续,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及从合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第八条   借款人采用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手续:1、以现房(包括二手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2、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作抵押的,由售房单位与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3、借款人采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要有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与担保公司及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4、对用于抵押房屋价值的确定,新房以购房合同的约定价值为准;组合贷款以管理中心和银行共同认定的价值为准;二手房以评估价及贷款人认定的价值为准。借款人应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复印件、评估证明、“他项权*”原件、有关保险单(正本)及保证合同交付受托银行。规*间内未办妥抵押和担保手续的视为放弃贷款申请。第九条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须是中心认可的楼盘和开发商。第十条   抵押物权或质押物的审查。审查拟抵押的财产或质押的权利是否符合《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第75条的规定,确认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的合法性。第十一条   借款人收入情况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审查。审查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及公积金缴存余额是否属实。第十二条   为确保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安全,对公积金个人贷款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制度,根据考察人报告上的建议,集体研究决定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由法人代表签批。各管理中心要成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会由有关人员组成,县市区不应少于3人。第十三条   借款人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将质押权利、凭证交付受托银行,填写“质物交接清单”。第十四条   贷款*及手续完备后,中心通知借款人同意发放贷款,并向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单,将款项分批拨入受托银行专户,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和用途,分笔划入为借款人开设的贷款专户,然后由该账户拨入售房单位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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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五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加担保、质押等担保方式,借款人根据情况采取贷款担保方式。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填写“潍坊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中心提供以下*: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夫*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要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关系证明书,其他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4、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5、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6、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证明;7、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账号;8、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第七条   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在收到上述*10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正式答复;经审查同意的,中心委托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办理贷款手续,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及从合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第八条   借款人采用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手续:1、以现房(包括二手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2、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作抵押的,由售房单位与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3、借款人采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要有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与担保公司及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4、对用于抵押房屋价值的确定,新房以购房合同的约定价值为准;组合贷款以管理中心和银行共同认定的价值为准;二手房以评估价及贷款人认定的价值为准。借款人应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复印件、评估证明、“他项权*”原件、有关保险单(正本)及保证合同交付受托银行。规*间内未办妥抵押和担保手续的视为放弃贷款申请。第九条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须是中心认可的楼盘和开发商。第十条   抵押物权或质押物的审查。审查拟抵押的财产或质押的权利是否符合《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第75条的规定,确认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的合法性。第十一条   借款人收入情况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审查。审查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及公积金缴存余额是否属实。第十二条   为确保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安全,对公积金个人贷款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制度,根据考察人报告上的建议,集体研究决定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由法人代表签批。各管理中心要成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会由有关人员组成,县市区不应少于3人。第十三条   借款人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将质押权利、凭证交付受托银行,填写“质物交接清单”。第十四条   贷款*及手续完备后,中心通知借款人同意发放贷款,并向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单,将款项分批拨入受托银行专户,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和用途,分笔划入为借款人开设的贷款专户,然后由该账户拨入售房单位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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