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市:  [切换]
一站式装修设计平台,为您提供优质装修服务!
设计456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装修问答

>

购买经济适用房流程

监理

购买经济适用房流程

  • 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有哪些?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免收土地收益金的,仍为经济适用住房,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应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中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面积;收取土地收益金的,视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超过五年*、且*人能够提供由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统一其*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人不能提供该*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的土地收益金。
    已有 3 个回答 08-06 09:44
  • 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是什么?
    第四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毒症)、恶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开颅摘除手术、重大*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疗机构的证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第六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可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生活的子  女;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重残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  第七条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的安置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  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第八条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第九条   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第三章   审核程序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应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第十一条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五)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六)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七)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八)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九)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十)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十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四条   受理申请后,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初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核材料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完成对家庭人口、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情况的审核,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入户调查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组成入户调查小组,对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实际居住人口、家庭资产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入户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由入户人员填写调查情况。  (三)组织评议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资产情况进行评议,由经办人记录评议情况。  (四)公示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家庭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第十五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配售意见,将申请家庭的*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复审,符合条件的,确定配售方案。在区(县)*网站和指定范围内对申请家庭人口、工作单位、住房、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及配售方案等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核定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复审备案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  市、区(县)、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因申请家庭提供的要件不全需补交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已有 2 个回答 08-06 05:54
  • 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是什么?
    第四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毒症)、恶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开颅摘除手术、重大*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疗机构的证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第六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可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生活的子  女;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重残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  第七条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的安置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  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第八条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第九条   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第三章   审核程序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应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第十一条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五)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六)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七)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八)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九)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十)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十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四条   受理申请后,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初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核材料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完成对家庭人口、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情况的审核,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入户调查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组成入户调查小组,对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实际居住人口、家庭资产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入户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由入户人员填写调查情况。  (三)组织评议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资产情况进行评议,由经办人记录评议情况。  (四)公示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家庭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第十五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配售意见,将申请家庭的*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复审,符合条件的,确定配售方案。在区(县)*网站和指定范围内对申请家庭人口、工作单位、住房、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及配售方案等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核定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复审备案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  市、区(县)、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因申请家庭提供的要件不全需补交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已有 2 个回答 08-06 05:54
  • 宁德经济适用房摇号流程有哪些?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已有 4 个回答 06-26 08:09
  • 南宁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谁了解?
    南宁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我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我市工作、居住;2、在我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3、家庭年收入符合市*公布的当年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公布的当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申请人未婚的,还必须年满40周岁;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之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已有 3 个回答 08-10 02:52
  • 青岛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青岛经济适用房根本就没有年审,我家就是,不懂就别瞎说
    已有 4 个回答 08-27 03:09
  • 宁德经济适用房摇号流程有哪些?
    申请购买宁德市经济适用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宁德市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的(含符合安置我市的军队人员);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在城区内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指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家庭收入低于当年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的;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未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
    已有 4 个回答 08-27 03:25
  • 宁德经济适用房摇号流程有哪些?
    申请购买宁德市经济适用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宁德市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的(含符合安置我市的军队人员);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在城区内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指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家庭收入低于当年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的;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未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以及参。
    已有 1 个回答 09-01 11:32
  • 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哪位朋友熟悉?
    1、你先了解自己的家庭是否符合市经适房申请标准;2、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住保办领取并填写申请核定表;3、街道受理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街道进行初审公示;4、公示结束后,街道将材料上报区级住保办,区住保办审核并进行复审公示;5、公示结束后,区住保办将材料上报市住保办,经市住保办审核后,下发市级备案通知单;6、取得市级备案的家庭,可以参加摇号选房工作。
    已有 1 个回答 09-08 11:33
  • 青岛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是要年审的,他们卖给你,当你的条件可以享受吗?一旦年审条件不合格,你就很麻烦了。你如果条件合适,那就直接上街道申请呗,何必如此。
    已有 1 个回答 09-02 10:20
  • 经济适用房贷款流程是什么?
    5年内经济适用房不能贷款购买由于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即购房者只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这样一来,银行信贷安全将无法保证,因此,各银行不对5年内经济适用房发放贷款。25年以上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后,才可贷款购买银行发放贷款的前提主要看抵押房屋的产权,这样,即使出现坏帐等情况,银行也比较容易处理。因此,只要购买已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符合购买条件的购房者就可以申请
    已有 4 个回答 08-31 09:06
  •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有哪些?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备注:(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
    已有 1 个回答 09-10 03:14
  •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有哪些?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备注:(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
    已有 1 个回答 09-22 04:38
  • 北京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首先,要看你要的房子是那年建的,房本是那年拿到的,重要的是房本上的日期,不要被房主给骗了。其次,如果房子没满5年,一般情况下是不许出售,但你要买就要交更多的税,5.5%的营业税1%的个人所得税,1.5%契税和0.1%印花税。要是满5年就只要交1.5%契税和0.1%印花税。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登记,买方无法亲自办理的,由受托人持书面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代为登记,卖方无法亲自办理的,由受托人持经公证
    已有 1 个回答 09-18 03:18
  • 青岛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是要年审的,他们卖给你,当你的条件可以享受吗?一旦年审条件不合格,你就很麻烦了。你如果条件合适,那就直接上街道申请呗,何必如此。
    已有 1 个回答 09-09 04:11
  •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有哪些?
    申请表(到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户口本(最好带上复印件),户口本(最好带上复印件),身份证,(最好带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辖区婚姻登记地开证明),月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开证明,无单位由社区开),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开证明,无单位由社区开),带足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即可。
    已有 1 个回答 09-09 04:11
  • 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有哪些?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已有 1 个回答 09-11 03:28
  • 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有什么?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已有 2 个回答 06-18 09:23
  •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有哪些
    您好,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去办理。经适房申购标准经适房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已有 2 个回答 06-22 03:10
  •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有什么?
    一、购买经济适用房所需条件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才可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2.夫妻双方收入不超过郑州市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3.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4.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5.单身或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记录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1、2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标准建筑面积,家庭成员2人的为80平方米,3人以上的为10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填写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并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才可申请领表。年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或者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2005年11月1日,《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行,郑州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3、没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4、28周岁以上的我市常住户口的无房单位人员,年收入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5、购买的面积标准:家庭成员2人为80平方米,3人为100平方米,4人以上120平方米。6、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怎样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分为8步:1.到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房地产大厦十楼,政策咨询、投诉电话:67182872)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签章;2.持有关资料到中心审核备案;(1.户口簿和身份证;2.家庭收入证明,尚未成家的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外地迁郑人员需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公示的房源情况后,购房人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7.购房人持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8.购房人到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交房款。哪里卖经济适用房:11月1日,新的《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开始实施。现在还是《办法》的过渡期,有些经济适用房楼盘,开发商已经销售了一部分,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正在进行统计汇总。11月1日后,中心会在媒体上提前公布经济适用房的开盘信息,包括何时开始销售。
    已有 1 个回答 06-22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