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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积金贷款流程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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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积金贷款流程谁知道?

浏览:13次 | 提问时间: 08-10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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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答案
尽梦里 08-10 08:50

潍坊公积金贷款流程:                 首先是到您交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向贷款经办人员如实介绍您所购房屋情况,本人及配偶的工作和收入情况,希望申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担保。领取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和“收入证明”。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有效*、户口本,有共同申请人的,要求提供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填写好的借款申请表;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有共同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单位也须出具收入证明并盖章确认;购房合同或意向书、认购书;采用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须提供担保单位的担保函或担保意向书;采用质押担保的,须附用于质押的存单或债券。根据以上*材料,管理中心进行初审,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初审完毕,由管理中心签发《调查通知单》,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贷款担保方式。              拿到《调查通知单》后,贷款人要到《调查通知单》上注明的银行经办机构,由银行经办机构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指导填写有关的贷款合同。银行对贷款调查完毕后将有关材料送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根据银行经办机构提出的调查意见,对所有贷款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银行将通知您到银行办理放贷手续。银行按借款合同将贷款直接拨付至售房单位账户。办理组合贷款的,银行贷款部分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一同拨付。

Smle定格 08-10 08:58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1)借款人及配偶不良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均连续不超过3次(含)或借款人及配偶分别累计均不超过6次(含),且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无逾期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消费贷款等)和*逾期欠款的,可正常办理公积金贷款。(2)借款人或配偶不良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有一方连续超过3次或借款人及配偶的不良记录有一方累计超过6次,且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无逾期贷款(包括商业住房贷款、消费贷款等)和*逾期欠款的,需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可以是自然人(简称保证人),也可以是担保机构。4、购买的自住住房符合*和省、市房贷政策(同时需满足第2部分要求);5、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合同或购房协议;6、所购房首付款达到*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1)首套住房:①期房或现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②二手房:①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2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40%;(2)第二套住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40%。(3)借款人及配偶拥有一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原有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7、借款人必须是商品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人;8、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9、法律法规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算数 08-10 09:06

1、贷款担保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可以采用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也可以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身份*原件和购买一手住房需携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所在地贷款业务服务大厅,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3、受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初审,录入*,核对借款人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初审符合贷款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签署初审意见后提交给考察人员进行调查核实。4、考察公积金中心考察人员或担保公司对借款人购房情况、收入、信用等进行考察,出具考察意见。5、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根据考察人员的意见进行审批,并在自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能否公积金贷款的答复。准予公积金贷款的,出具《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将材料转受委托银行;不予公积金贷款的,及时告知借款人理由并返还材料。6、签署合同受委托银行接到公积金中心转来审批后的贷款材料后与公积金系统*进行核实,同时复核借款人的所有*、材料,核实无误后与借款人签署包括《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确定或开设借款人还款账户。7、办理抵押、质押、保证受委托银行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保证等手续;用所购期房作抵押的,受委托银行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保证等手续。8、委托放款公积金中心接到受委托银行转来的《房屋他项权证》后,复核、汇总并打印委托协议书,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9、放款受委托银行接到公积金中心委托协议书后,按照委托协议内容及时将贷款发放到售房单位、售房人约定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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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个回答 08-03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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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1、二手房房龄为5年(含)以内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为二手房,房龄为5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2、二手房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二手房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3、二手房房龄为20年以上二手房房龄为20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而且,如果你第一套房贷款已结清的话,购买第二套房为二手房,那将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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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担保是否足额、借款人收入及负债等事项进行调查。  3、审核。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签约。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5、担保。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6、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拔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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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五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加担保、质押等担保方式,借款人根据情况采取贷款担保方式。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填写“潍坊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中心提供以下*: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夫*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要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关系证明书,其他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4、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5、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6、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证明;7、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账号;8、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第七条   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在收到上述*10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正式答复;经审查同意的,中心委托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办理贷款手续,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及从合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第八条   借款人采用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手续:1、以现房(包括二手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2、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作抵押的,由售房单位与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3、借款人采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要有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与担保公司及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4、对用于抵押房屋价值的确定,新房以购房合同的约定价值为准;组合贷款以管理中心和银行共同认定的价值为准;二手房以评估价及贷款人认定的价值为准。借款人应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复印件、评估证明、“他项权*”原件、有关保险单(正本)及保证合同交付受托银行。规*间内未办妥抵押和担保手续的视为放弃贷款申请。第九条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须是中心认可的楼盘和开发商。第十条   抵押物权或质押物的审查。审查拟抵押的财产或质押的权利是否符合《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第75条的规定,确认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的合法性。第十一条   借款人收入情况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审查。审查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及公积金缴存余额是否属实。第十二条   为确保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安全,对公积金个人贷款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制度,根据考察人报告上的建议,集体研究决定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由法人代表签批。各管理中心要成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会由有关人员组成,县市区不应少于3人。第十三条   借款人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将质押权利、凭证交付受托银行,填写“质物交接清单”。第十四条   贷款*及手续完备后,中心通知借款人同意发放贷款,并向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单,将款项分批拨入受托银行专户,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和用途,分笔划入为借款人开设的贷款专户,然后由该账户拨入售房单位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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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个回答 08-10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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