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秒装修报价 装修要花多少钱?获得精准报价,省钱30%
材料费:77201元
人工费:86544元
设计费:1760元
质检费:2706元
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流程是受理阶段(2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政务中心初审申报材料、受理、录入、扫描、建档(2个工作日)办理阶段(12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政务中心1、现场勘查(3个工作日)2、首席代表组织协调建立预售房屋销售系统(5个工作日)3、首席代表审核、提请分管局长签发(2个工作日)4、分管局长签发(2个工作日)3发放阶段(1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政务中心制证、窗口发证(1个工作日)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流程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你好,下面是房地产商业项目办理预售证的流程以及需要的条件,你可以参考一下: 申请人递交申请*→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 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对你有用!
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以下为房管部门受理:一、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因其他原因不能受理的,应当面告知;二、审核;三、审批;四、作出《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五、向申请人送达决定书;六、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打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已有3个回答 07-10 09:24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也就是所谓的五证齐全你才可以达到法定意义上的预售,按以上顺序一个一个办理,需要什么东西,达到什么条件我想相关部门会准确的告诉你的。
已有3个回答 06-26 09:43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也就是所谓的五证齐全你才可以达到法定意义上的预售,按以上顺序一个一个办理,需要什么东西,达到什么条件我想相关部门会准确的告诉你的。
已有1个回答 09-10 03:02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审核(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E.权属有争议的;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A.身份证明;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登记(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收费发证(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已有3个回答 06-26 09:11